中信经纬客户2月6日根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微信号信息,2月6日下午,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对该超市在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
据悉,2月4日,绍兴市市场监督局对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对当事人电脑中的NetTerm系统进行调查并获得芦笋等蔬菜的“价格变更查询”、“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等相关证据材料后,调查询问了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有哄抬芦笋等蔬菜价格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据调查,在绍兴市预防和控制肺炎疫情期间,尽管芦笋的采购成本稳定下降,但直到1月28日,芦笋仍以98元/公斤的销售价格出售。2月2日,在采购成本从36元/公斤大幅降至18元/公斤的前提下,销售价格仍为71.6元/公斤,直至2月3日,这极大地推高了芦笋等蔬菜的销售价格,并保持在较高水平。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超市将被处以100万元的严厉罚款。(中信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