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怎么办理_来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应尽快落地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定期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单位缴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军在2月20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会议上表示,分阶段减少社会保障缴费是应对疫情爆发的一项特殊措施,在中国社会保障史上尚属首次。

据初步测算,这一阶段的减免将使三家社保企业的缴费额减少5000多亿元,比去年的综合计划大幅降低社会保障率,去年为4000多亿元。对于许多与疫情作斗争的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及时而重大的实际决定,也是一个明智而明智的决定。

众所周知,新皇冠肺炎的突然爆发损害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健康,直接考验了政府的防疫能力,但更根本的是对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一次商业考验。

因为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直接的控制是人员的流动和聚集对于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假期前在家生产停滞,假期后需要返工恢复生产,但由于防疫人员无法返回工厂或延迟返回工厂,企业很难顺利开工并有效获得收入。但是,根据以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一些费用,如工人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缴款,不能减少。这给许多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了巨大压力,甚至是无法承受的。企业期待社会也呼吁,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国家有关部门可以给企业必要的和可能的措施,以“减轻负担”的运作,使企业能够克服这一特殊困难,并确保今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不会受到疫情的重大影响。

这一次,包括专家、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例如,有人建议降低企业向工人支付的社会保障缴款的比例,或者推迟支付,直到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所改善。有人建议应该推迟或废除节约储金制度。其他地方政府也采取措施减少或免除相关费用、税收优惠以及向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应该说,这些对策的提出或实施对当前企业的困难有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一些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并不真正具有包容性,或者存在执行争议,企业实际的“减负”是有限的、不明显的或见效缓慢的,不能满足快速缓解业务压力的需求。迫切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缓解商业压力。在

的背景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阶段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单位缴费。可以说,现在正是时候。对于企业的“减负”来说,它不仅具有非常直接和快速的效果,而且具有很大的减压器集中性和非常好的减负效果。它为许多企业在面对疫情时进行自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缓冲期。同时,这一措施对于大多数工人来说,因为企业的直接经营压力减少了,不仅减薪和裁员的直接压力可能会减少,而且找工作的难度也可能会减轻,因为工作岗位的数量可能不会减少甚至增加。对地方政府来说,这是一种促进企业人心稳定的兴奋剂。虽然它有利于稳定就业,但也是当地经济全面稳定发展的积极动力。可以说,这是一举多得的好办法,值得肯定和期待。

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定期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因疫情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期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延期付款期间免交滞纳金。但是,很明显,为了尽快落实这项政策,地方当局仍有必要根据疫情对不同企业的影响程度,进一步出台更为详细的减税、免税、减税时间等标准,使企业能够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此外,还需要把握和平衡的是,对受益企业实行分阶段的社会保障缴费减免后,一方面要确保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整体运行安全不受影响,另一方面也要有效确保相关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本政策实施等的影响。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实施这一政策的同时采取相对具体有效的措施。然而,这可能比实施企业分阶段的社会保障支付减免政策本身更复杂,也更考验行政管理的智慧。(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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