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口罩、消毒灭菌产品、抗病毒药物等防疫产品市场价格的监管。他们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揭露了第18批价格违法行为。
2年2月2日,临沂罗庄市场监管局在群众举报的基础上,检查了临沂市蜀宇民药房有限公司十里堡店。经调查发现,该店涉嫌在销售口罩过程中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罗庄市场监督局计划从商店没收19692元。
2年1月1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东昌府区岩寺康欣药房进行了检查。发现商店销售的口罩没有按规定标明价格,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其处以最高5000元的行政处罚。
2年9月9日,济宁市邹城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邹城市刘妈超市进行了检查。调查发现,超市出售的口罩没有按照规定标明价格,并涉嫌构成不按照规定清楚标明价格的非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督局计划对他们处以最高5000元的行政罚款。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