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嘉兴港总工会、工业(系统)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br>
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员全民参与企业返岗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 为了动员全市有劳动能力的人更多地参与到再就业大潮中来,有效缓解符合条件的再就业企业的就业困难。 经研究,现就全市工会系统动员职工参加企业复工工作发布如下通知:
1,动员目标
所有春节期间未离开嘉兴且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的卫生人员,重点针对以下人员类别:
(1)企业尚未开工的企业职工;
(2)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3)各级国有企业干部职工;(4)
名大学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5)有工作能力的退休人员;
(6)城乡自由职业者
2。《
参与表》鼓励上述人员以临时工、实习生或志愿者的名义,通过“共享员工”、“弹性员工”和远程员工、小时工等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复工。
3、动员组织
(1)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嘉兴港总工会、各行业(系统)工会组织所属基层工会配合企业行政做好复工和职工安置防疫工作;(一)广泛动员本地区、本行业(系统)职工(包括退休职工)报名参加企业复工工作;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在境内和行业(系统)内配置劳动力,有效缓解返乡企业用工荒问题
(2)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开展防疫工作的同时,积极动员本地区职工参加企业复工,并组织抓好本地区企业复工工作。重点是动员和组织未开工企业符合复工条件的工人支持已开工企业开展生产活动。
(3)参与复工的人员可以直接向企业登记等。通过网站(http://www.jxzgh.gov.cn)和电话(83933268)等渠道,可以向市总工会登记参加企业复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在登记前需征得单位同意)
4、
(a)加强组织领导的相关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此高度重视。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把动员职工参与企业复工与“深化三项服务,助推创业”活动结合起来。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有效动员相关人员参与企业复工,确保企业复工有序、有效、高效。真正达到“预防控制疫情,立即恢复企业工作,促进恢复工作”的目标
(2)强化服务保障企业工会应当督促用人企业按照防疫和岗位要求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后勤保障和岗前培训。督促企业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支付劳动报酬,并按规定为志愿者和实习生参加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3)广泛组织和推出各级工会要通过各种工会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和引导,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加入企业重返工作岗位,形成重实体、重行业、重劳动、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原则上,参与恢复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浙江省宣布解除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反应。具体工作时间由复工企业与参加复工的员工协商确定。地方组织动员广大工人参加复工(附件2)。请及时向总工会法律和权利保护部报告。
嘉兴总工会
2年2月9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