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不如实报_不如实报告肺炎疫情,这3人被刑事立案!

1991年1月31日,青海警方发出通知,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韩水沟村村民苟某已在武汉工作很长时间,最近已返回南京。拒绝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重点地区人员应向社区(村)登记并主动在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的归宁日期信息,故意隐瞒发热、咳嗽等症状,欺骗调查人员和来访人员,并多次主动与周围人群密切接触尤其糟糕的是,郭台铭故意隐瞒儿子随他从武汉返回南京的事实。他的儿子还参加了城市以外的许多活动,并与人群密切接触。< br>

目前,苟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确诊病例。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青海省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严重干扰和破坏疫情防控。现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已采取相关措施,对其进行隔离

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和回归青年严格遵守疾病预防控制的有关要求,切实为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健康负责!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获悉此案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人员提前介入,充分了解案情,促进高效优质办案。

2,玉林市

隐瞒与重点疫区人员的接触史,未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立案调查

2年1月1日,玉林市新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薛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2020年1月15日玉林市富民居民薛某(男,1979年出生)在旅游途中出现低烧。返回玉林后,在有关医院就诊时隐瞒了与重点疫区人员的接触史,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措施。他没有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未经授权与他人联系,从而造成了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风险1月31日,薛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薛某知道自己被怀疑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并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防控措施。他仍然在公共场所和其他地方进行活动,允许向不明人员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于2月1日对薛某某进行了立案调查,并采取了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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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的这个时候,玩鸡不是偷鸡,而是偷国贼。

是轻还是重,请仔细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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