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侵犯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抓获124人
省林业局公布10起典型案件
3月5日,省林业局公布10起疫情防控期间侵犯野生动物资源的典型案件自2019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在涟源市镇七树村石狮坪等林区非法捕杀野生动物39只(包括一只雀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采取放置动物捕捉器、设置捕鸟网、使用捕鸟器等违禁方法。2020年2月11日,涟源县森林警察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某,当场抓获13个陷阱、6个猎网、1个捕鸟器、20只死亡野生动物和1只活体动物。目前,谢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违法经营
从2019年起,嫌疑人孙谋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益阳市鹤山区租用门面,向各类餐馆和宾馆出售水蛇、花蛇等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1月22日,鹤山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在进行疫情防控清查时,发现孙的店里有竹鼠、蛇、鲵等野生动物。孙无法提供管理野生动物的法律程序。森林公安民警发现其非法营业额超过30万元,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目前,孙已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非法运输
自2016年起,犯罪嫌疑人张在广州、清远、祁阳县从事网上野生动物经营活动2020年1月28日上午,据群众举报,祁阳县森林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在祁阳县羊角塘镇岳父家的现场,他们查获了10具河麂冻尸、1具野猪冻尸、56具野兔冻尸、10具竹鼠冻尸、17袋361多具鸟冻尸、4只野猪脚、8具鳄龟活体和2具草龟活体。后来,根据犯罪嫌疑人张的陈述,森林警察在羊角塘镇通阴村的一个农场里查获了大约60只活麂。1月31日,祁阳县森林公安局逮捕了同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犯罪嫌疑人张因涉嫌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于2020年3月5日被祁阳县森林公安局逮捕。犯罪嫌疑人黄因涉嫌非法运输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被监视居住。
数据
疫情爆发以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4人
新皇冠肺炎爆发以来,省林业局积极组织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森林执法队伍,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1月23日至3月5日,省林业厅派出17.2万人联合检查了7.2万家餐馆和其他商业机构(时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刑事案件1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