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典型案例_检检、察察讲战“疫”: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战疫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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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谋谋,湖北省嘉鱼县人。他长期从事私人客运,驾驶东风牌九小巴往返于嘉鱼和武汉。

2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委员会发布公告第020号。202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对甲类传染病采取了防控措施。1月23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发布了《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第1号)》,决定于当日10时关闭韩的出境通道,并实行城市封闭管理

1年23日10:00-20:00,被告尹谋谋驾驶东风牌九座中巴车两次往返武汉和嘉鱼,均无经营许可证。2月4日,尹谋谋被诊断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截至2月7日,与尹谋谋有密切接触的20人已被集中隔离。

2年5月,嘉鱼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尹某。嘉鱼县公安局在同一天立案调查尹某,并对他进行监视居住。2月10日,嘉鱼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2月11日,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以尹谋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诉。嘉鱼县人民法院经加快程序公开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尹谋谋有期徒刑一年。

战疫情典型案例

2年1月24日,020,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仁寿县及其所属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根据需要设立了防疫指挥和领导机构。

2年4月4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在仁寿县普宁街营业厅工作时,普宁街道办事处防疫人员廖某、邓某,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方某, 根据当地联防指挥部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安排,在附近社区外拉起警示带,设立卡点,测量出入社区居民的体温,确保出入社区居民的安全。由于王的四轮电瓶车堵住了检查站的出入口,廖等人出示了防疫人员的身份后,要求王配合防疫工作将车移走。王首先声称电池没电,不会着火。在廖表示愿意帮忙推车后,他补充说,廖和其他人不是交警,无权要求他们移动汽车。廖等人向王说明了防疫的要求。王觉得廖等人大惊小怪,没必要闹得这么严重。指着廖,骂她“拿着羽毛当方向”在廖要求他配合而不是发誓后,王越来越激动,用拳头打在廖的脸上,造成他脸上的软组织挫伤。为了避免现场出现混乱,廖等人拦住王,将他按倒。王还在不停地用手挠着廖的脸,挠着他脸上的几道血痕。现场工作人员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逮捕了王并依法立案。

2年5月5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以电话和录像方式提前介入此案。2月10日,仁寿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当天根据妨害公务罪快速审判程序提起公诉。2月11日上午,仁寿县人民法院举行了远程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事实、指控和量刑建议,以妨碍公共事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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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日上午,龙窑县古城乡、官村的村干部刘牟牟、白牟牟,按照县政府防疫工作的要求,在村内主要街道巡逻,劝说村民返回聚集聊天。当他们经过被告赵某的门前时,刘某叫赵某“不要在门口集合”。现在疫情如此严重,回家吧。”赵牟牟某对劝说不满意,以村民委员会未经其同意粉刷其房屋外墙为由,找借口与刘牟某争执(当时赵牟某外出工作,其父母同意,赵牟牟某之前未提及此事)。他的家人在与刘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争论后将他送回家中,理由是他想恢复原来的样子

2年2月2日上午8点左右,赵谋谋又一次用尖刀和“田真雷”烟花弹威胁村民自杀,并在村委会闹事他的家人和亲属以及在场的村干部都向他提出了上诉,但赵牟牟某非常激动,不断用锋利的刀子刺伤他的脖子,并威胁要自杀。他还告诉每个人不要进入村委会办公室。9点左右,正在与古城镇政府开会的刘牟某立即向镇派出所报案,并与派出所民警一同到达村委会。警察赶到后,赵谋谋更加激动,继续用尖刀抵住他的脖子威胁要自杀。下午13点左右,龙窑县公安局特警赶到现场增援。在与赵穆某交谈并试图逐步接近他时,赵穆某扔掉了他的尖刀,点燃了随身携带的礼花弹“震天雷”,并立即被公安局特警果断制服。同时,大量村民长期聚集在一起观看和讨论,秩序非常混乱,严重干扰了村委会疫情的防控。

2年2月2日,龙瑶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赵牟某,对涉嫌寻衅滋事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一天,龙瑶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派出人员先行介入。2月5日下午,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批准逮捕的请求。2月6日,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赵某的决定。2月7日,案件调查结束,移交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依法打电话给赵某,告知他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宽大的认罪和处罚制度。值班律师通过视频链接回答了赵某的法律咨询。通过解释,赵某供认了罪行和惩罚,并真诚忏悔。他自愿签署了认罪和惩罚声明,并同意适用快速程序。2月10日,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2月12日,经赵谋谋同意,龙瑶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视频审理此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赵某认罪,未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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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2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应通过微信和社交软件认识受害人吴某某,谎称自己是鄞州市第二医院的女护士,有特殊渠道获取医用口罩,并利用另一个微信号与受害人吴某某在鄞州市第二医院做“仓库保管员”伪造交易,从受害人吴某某处获得共计6000元。

2年5月,被告应被公安机关扣押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当天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2月6日下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月7日上午,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某某人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鄞州区人民法院当天开庭审理,适用快速仲裁程序。法院采纳了原告的意见,并在同一天以欺诈罪判处被告6个月有期徒刑和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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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1月29日18时50分左右,被告人胡某骑着被告人毛某驾驶的摩托车,看见被害人伏某(防疫人员)肩扛包在花坛内行走。他建议由被告毛某负责驾驶摩托车,由被告胡某负责扣押被害人的包,以筹集资金偿还胡某所欠的买药款。毛某没有反对,将摩托车转向受害者的方向。在两名被告驾驶摩托车接近傅某后,胡某抓住傅某的包肩带,强迫其拉车。傅某拒绝放手。胡某与傅某打斗并拉扯数次,企图强行抢走包包,导致傅某脸朝下摔倒受伤,摩托车滚到地上。在付钱给某某人后,他们拥抱袋子并大声呼救,然后两个被告开车离开了现场。经法医检查,傅主要伤情为面部和眼部软组织挫伤及外伤性鼻出血,伤情较轻

1年1月30日,桐城县公安局对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毛某某进行了调查,并于当天执行了刑事拘留。桐城县检察院首次介入侦查2月3日,桐城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两名抢劫犯罪嫌疑人,桐城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4日批准逮捕两名抢劫犯罪嫌疑人。2月5日,桐城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桐城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6日向桐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月7日,桐城县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判定两名被告犯有抢劫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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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邵牟某是一名外贸工作者,他得知新型冠状病毒爆发市场急需口罩,便前往义乌寻找货源并转售,以赚取差价。1月25日,犯罪嫌疑人邵某从田某(另一案件)处购买假冒伪劣“3M”口罩共2万只,并以18万元以上的销售额将口罩卖给犯罪嫌疑人毛某。犯罪嫌疑人毛某通过微信将面具销售给他人,销售额超过20万元。事件发生后,假“3M”面具在运输途中被截获。经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浙江轻工业品质量检验所检验,涉案口罩的标识、头带和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1年1月25日晚,义乌市公安局查获涉嫌销售劣质假冒“3M”防护口罩的犯罪嫌疑人邵某、毛某等。1月27日,犯罪嫌疑人邵谋谋、毛谋谋等人被刑事拘留。1月28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1月30日,义乌市公安局将此案提交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当天作出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邵某、毛某。目前,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正在指导公安机关完善邵某某、毛某某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的证据。该案件将在不久的将来进行审查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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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1月30日,广东省连江市公安局经济调查组从连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得到一条线索:在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上,发现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爆发期间,北京市民举报连江市富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上将一次性医用口罩的销售价格提高到600元/箱,正常情况下是50元/箱(50个独立包装),是正常价格的12倍。

1年31日,廉江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2月5日,廉江市公安局将谭牟某涉嫌非法经营案提请批准逮捕。廉江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网络对犯罪嫌疑人谭牟某进行远程讯问,并于2月6日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谭牟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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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1月29日020,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在曲江区罗坑镇“火头军农场”检查时,在厨房冰柜里发现两具疑似野生动物古柏的尸体。经询问,刘谋谋声称于2019年12月20日左右从曲江区罗坑姚村委会成员邓谋谋处购买了两具古柏尸体当日,曲江区市场监管局致电曲江区人民检察院,举报刘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曲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产品罪,向区市场监管局发出《移送涉嫌犯罪建议书》,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该函后,将案件移送曲江区公安局。

曲江区公安局于1月29日对刘某涉嫌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展开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于1月30日被拘留,并于2月5日提交曲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曲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刘某同时,认为邓某某涉嫌非法销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建议公安机关批准逮捕邓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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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赵牟某无业,自2018年以来一直在购买警用器材。他曾多次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他穿着警服假扮警察的视频。2020年1月26日,赵牟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扩大自己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将自己身着警服的照片设定为微信头像,昵称为“鞍山交警小龙”,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鞍山交警小龙热情提醒大家!今天鞍山市公交车!停止所有交通!从明天开始,长途客运站将停止运营所有长途汽车!我今晚值班。我会带领队伍出去执勤!今晚午夜开始!在我的带领下,鞍山所有的高速公路都关闭了!所有车辆不准进入我们鞍山!”“鞍山市今晚开始封闭道路!拜托,司机和朋友们!“没事就请不要出去”,并发布了一些执勤警察的照片。信息发布后,被许多网民转发到朋友圈和微信群。大量市民打电话给相关部门。鞍山市交通局接到95个电话,鞍山市8890民生服务平台接到24个电话,110公安接待中心接到78个电话,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影响防疫工作正常秩序“

199”事件发生后,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和证据收集情况,并与公安机关就证据检索和法律适用充分交换意见。2020年2月10日,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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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1月26日中午12时27分,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武夷山市兴田镇西郊路埠村陈牟某一家除了卖游戏外,什么也不做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立即将线索移交给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当天下午16时左右,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警察发现并查获了5只完全脱壳的“野鸡”,3只白色羽毛的“野鸡”的尾肉(重6公斤)和9只疑似“麂”的肉(重13.6公斤)经鉴定,被扣留的5只完全脱毛的“野鸡”的尸体和3只白色羽毛的“野鸡”的尾肉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鹂。被查获的九块“山麂”肉是2000年8月1日被列入《国家有益或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具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红麂品种陈某某解释说,从2019年11月到2020年1月,为了自己吃饭,他去了武夷山市星田镇西郊村的“双溪龙”林场几次。他用10个狩猎夹捕获了5只白雉和2只红麂,并杀死了它们。

同一天晚上,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陈某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2020年2月2日,分局将此案提交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与此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关于继续调查和收集逮捕案件证据的意见书》,要求提取相关视频材料和工具,以查明是否有共犯以及是否有其他犯罪事实,如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狩猎。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批准逮捕的职责时,发现陈谋谋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它计划对此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月3日,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展开调查。2月7日,在司法网络提起公益诉讼之前,它发布了一份公告。

(稿件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瓷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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