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安徽省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条例》及相关政策提出12项具体要求。从防疫控制、恢复工作和劳动等方面列举了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几种情况,并从七个方面界定了多元化纠纷解决的主要职责
意见很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坚持矛盾和争议,通过听取和审查有关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监督代表建议、妥善处理信访等方式,支持和推动多元化的争议解决主体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各级人大代表应善于利用网上和网下平台,依法参与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反映社会情况和公众意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发挥领导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治安、交通事故、轻微犯罪等因防疫和复工、复工引起的案件的协调,符合条件的,可以协调当事人和解调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农业和农村等部门应当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化解矛盾和纠纷
此外,参与解决矛盾纠纷的各方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阻碍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所有相关的争议解决机构都应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考虑成本较低且有利于修复关系的争议解决方式。
目前,全省正深入推进防疫工作,准确稳定地恢复工作,恢复生产。特别是要依法制止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省人大常委会发布这份工作文件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据了解,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就如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工作与劳动中的矛盾和纠纷的解决发表指导性意见。
新安晚报安徽网安徽客户通讯员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