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做好单位疫情防控_疫情当下,广东市监局公布20宗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自《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新闻》广东省城市监督员赵虎、记者皮泽宏报道新官肺炎疫情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口罩、消毒灭菌产品、抗病毒药物、粮油、肉类、蔬菜等防疫产品的市场价格监管。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一批价格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为引导广大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已发布第二批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其中涉嫌价格欺诈案件17起,价格欺诈案件1起,不明码标价案件2起。

案例1:据报道,广州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了广州市中化琳达药业有限公司郭芙路6号。发现当事人在1月21日将销售的口罩价格从5元提高到10元,而购买成本没有变化。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2:据报道,湛江市婺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婺川黄坡和医务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从1月27日起开始销售“一次性口罩”,购买价格为每袋2.83元,每袋30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湛江市吴川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3:江门市泰山市场监督局根据报告对台山市赤溪镇凌凯药店进行了检查。调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复方金银花颗粒等医疗用品没有明确的销售标识,口罩销售价格多次大幅上涨。例如,2019年12月18日商店购买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购买价格为1.2元/包,1月20日之前的销售价格为3元/包,1月21日价格涨到7元/包、8元/包、10元/包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江门市泰山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件4:广州市黄浦区市场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广州市穗和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于1月21日购买了5包一次性口罩,每包16元,1月22日以50元/包的价格全部售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广州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5: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日常检查发现,从1月29日起,佛山市顺德区顺猛堂药业有限公司顺德二分公司销售舒适防护口罩125元/包(购买价格:45元/包),防尘口罩50元/包(购买价格:25元/包)。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6:1月29日,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对郑医药(佛山)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于1月27日开始销售口罩,购买价格为每张口罩1.9元,销售价格为每张口罩5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7:2月3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窖分局根据群众反映,对佛山市吉凡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于2020年2月2日购买酒精消毒剂(规格为100毫升)和75%单一酒精消毒剂(规格为100毫升)对外销售。上述产品的购买价格分别为3.5元/瓶和1.85元/瓶,销售价格均为12元/瓶。暴发前,上述产品的购买价格分别为1.35元/瓶和1.1923元/瓶,销售价格均为2元/瓶。当事人的行为被怀疑构成抬高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窖分局已立案调查案例

:1月29日,湛江市濉溪县濉城镇党委政府与濉城中心市场监管所联合组织执法队,对遂城镇北村委会群众举报的一个卫生站(卫生站的一个分站)进行调查。调查发现,有关方面将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价格从疫情爆发前的市场价格1元上调至5元出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湛江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件9:1月25日,茂名市化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茂名市白家爱心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凌村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口罩价格由原来的5元涨到14.5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茂名市化州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10:1月31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斗门区百腾泰康堂药房,发现该店2020年1月初购买的一次性防护口罩为1.55元/包,当时销售价格为5元/包,2020年1月21日购买价格为1.6元/包,当天销售价格为15元/包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11:1月29日,阳江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根据报告对阳江市阳东区康慈药房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当天销售的阿昔洛韦片价格为15元/盒(1月26日销售),购买价格为3.7元/盒。2019年5月22日,当事人从另一品牌购买了3箱同类阿昔洛韦片。购买价格为2.5元/箱,流行前销售价格为5元/箱。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阳江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12:1月29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报告,对东莞市东坑鹏程堂药房新忠旺分店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15元/N95口罩的购买价格是35元/口罩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处理。

案例13:2月3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报告对中山周康药业有限公司药房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抗病毒口服液最高购买价格为13.50元/盒,2019年7月22日至2020年1月26日为13.50元/盒,2019年7月24日至2020年1月20日为22.50元/盒或23.00元/盒。在流行期间,药店把价格提高到27.50元/盒,提高到35.00元/盒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中山市市场监督局已经立案调查

案件14:1月28日,肇庆市封开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封开县合江制药公司,发现当事人购买的医用口罩价格为2.5元/包,销售价格为15元/包。以9.6元/包的价格购买脱脂口罩,以60元/包的价格出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肇庆市封开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15:1月29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对广东山河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晓南方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当天销售的PM2.5折叠防颗粒口罩的购买价格为22元/盒,销售价格为48元/盒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16:1月29日,河源市龙川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龙川县老龙镇二桥万隆药店进行了检查。1月28日,当事人以10元的价格购买了N90口罩。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河源市龙川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17:1月31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广州市李杰方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将750毫升消毒剂的单价(购买价格为41元/瓶)标注为85元/瓶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18:据报道,1月27日,肇庆高要区市场监督局对高要区金利镇的众生健康药房进行了检查。2006年1月26日发现口罩价格从8元涨到10元,而药品架上的口罩价格仍然是8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19:据报道,1月31日,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了佛山市禅城区国安日用品商行。调查发现,自一月三十日起,有关人士在售卖口罩时,并无购买单据,亦没有清楚标明价格。售价为50元/包至58元/包(每包2个口罩)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20:1月27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中山市小榄镇天朗朱元药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复方板蓝根颗粒、抗病毒口服液、阿莫西林胶囊、枇杷露等药品。,没有标价。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3500元罚款。

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的,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经营者的行为构成违反价格标签,他将被判处没收非法收入,并可能被罚款不超过5000元。经营者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我希望广大经营者以此为戒,自觉遵守价格法规,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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