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2除集体食堂外,禁止一切聚集餐饮活动(包括宴请和独立包间),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提供聚集餐饮服务。鼓励单位食堂分餐,错峰用餐。< br>
03
3、在隔离期间,严禁与疫情发生地接触或与从疫情发生地到达(返回)荔湾区的餐饮从业人员接触上岗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严禁上岗。所有餐饮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每天早上接受检查,测量体温,戴口罩。< br>
04
4,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每天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保持营业场所的空气流通,测量所有进入单位的人员的体温,确保进入单位的人员佩戴口罩,不执行相关的防疫和控制措施,不准操作。< br>
05
5,请所有来广州的市民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和支持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反本通知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举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