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中个人防护的通知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中的个人防护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乡镇、平安街道办事处和县长单位应广泛宣传和引导广大群众减少外出,如旅游、探亲访友、聚会、聚餐等活动,通过微信、短信、公告等方式进行汇编和分发。对于群众自发组织的群众宴请、集会等活动,要引导群众暂停或取消。
2、提倡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商场、医院、饭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出租车、公交车、公共汽车的驾驶员,应当佩戴口罩上岗。呼吁群众外出时戴口罩,尽量不要去拥挤的地方。拥挤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主要职责。不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商场、医院、超市、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公交车上网。
3、加强干部职工健康提示和防护要为干部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督促他们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计划,严格履行职责,确保防控工作无死角。提倡灵活的工作制度,如非高峰通勤;鼓励使用电话、互联网等灵活的办公方式;会议首选视频会议。现场会议应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增加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
4、做好公共场所消毒防疫工作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公共交通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加大对场所和交通工具的清洗消毒频率,做好清洗消毒工作记录和标志,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条件允许时,应在入口处采取温度检测措施,并严格执行温度筛选制度。拒绝接受温度测试和异常温度的人员有权拒绝进入。对于异常体温,协助并引导他们到最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5、注意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内部保护乡镇(街道)、村(社区)应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社区防控规划(试行)》,并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提示,科学设置检测检查站。加强对本地区人员的健康监护,倡导居民四不:不出门、不吃饭、不握手、不请客;“三频”:经常开窗,经常洗手,经常换口罩
6、加强废旧口罩回收和处置的标准化居民区、公共场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应当设置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废弃口罩。医疗机构及其周边地区可以协调相应的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标准实施医疗废物容器的收集鼓励群众对丢弃的口罩进行消毒(喷洒75%的酒精和84%的消毒剂),并在简单破损(撕裂或切割)后将其放入专用容器中,防止非法成分回收和销售。从事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一线环卫工人和垃圾处理厂的现场工人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以有效采取自己的防护措施。
7、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生活需要城市供水、供热、供电、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管理单位、超市、便利店等日常生活用品管理单位应当保证正常服务,不得擅自停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影响群众日常生活。
佘县肺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防疫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1月30日020
编辑: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