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疫情防控举报_最新!河北6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来了

沧州

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目前,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扩散,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在与疾病抗衡的同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现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控制实行居住区(村)封闭管理,由社区(村委会)和所属单位、物业公司干部组成专门小组负责落实管理措施,特别是加强对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和旧居住区的封闭管理;所有进出居民区(村)的人员必须戴口罩,进入时不戴口罩的应提醒其返回。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必须带领,并实名登记,进行体温检测,严格限制活动范围;爆发疫情的区(村),由当地政府专门机构、专班人员实行专项责任制管理;快递、送货和外卖应在无接触的情况下进行。

2、进一步突出流动人口管理各县(市、区)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特别是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外来流动人口,查明流动轨迹,检查身体状况,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加强对出租方的管理,督促出租方及时、如实向村委会和社区报告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并对出租方在出租房屋内发生流动人口聚集、疫情和未及时报告、故意或放任病毒传播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3、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公共场所和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进出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控制措施,每天对所有电梯、楼梯、自动扶梯等小型封闭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引导顾客订购商品,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关闭所有居民生活不需要的公共场所。

4、进一步严格公共交通管理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严格管理出租汽车、公共汽车和客运车辆,全面落实通风、消毒、保洁等措施。司机和乘客必须戴口罩,并确保正常的身体标志。没有完整的客运程序,政府机构、运营公司、网上订票平台以及各类校车、公交车、私家车和网上订票不准开展客运业务。

5、进一步做好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防疫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检查;坚持对所有办公区域进行日常消毒,推广网上办公和员工散餐,督促大家加强自我保护;机关、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要带头节约医疗物资,把更多的资源留给一线防控人员。

6、进一步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公众应加强在家的预防和控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外出,不聚集,外出时戴口罩,注意经常洗手。认真履行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控工作的义务,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隐瞒、漏报;主张推迟“红色事务”,简化“白色事务”,防止人员聚集;村(社区)应灵活采用集中采购、送货上门等方式,做好家庭隔离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资料和药品保护工作。

7、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市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打全面的、协调的、联合的防御战,形成人人当兵、人人有责的局面。每一个党员都是一面旗帜,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是一个坚强的战场,团结着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

沧州市人民政府

2年2月7日

廊坊市

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牢牢夺取疫情防控加强城市出入控制,不准拒绝检查。将在城市走廊的入口和出口设立检查站。所有进入走廊的人员和车辆将积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消毒,并如实填写健康登记卡。

2。加强社区(村街)封闭管理,不准随意进出每个社区(村街)只保留一个旅游通道,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所有居住区(村街)居民应积极配合温度测量和登记除特殊需要外,建议每户每两天安排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日用品。

3。加强信息报告,不准隐瞒所有进入走廊或从其他地方返回走廊的人员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当地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到登记。不允许虚假信息,也不做任何报告。如果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疫情线索,应及时拨打热线(市长热线:12345)。您也可以下载“健康廊坊APP”并应用“疫情自查”系统填写信息。

4。加强隔离措施,不拒不配合所有进入走廊的人员、返回走廊的人员和其他地方的取暖人员,应严格按照等级配合防控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和家庭隔离措施,未经允许不得外出对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居住区(村街道)和居住建筑单位,应根据情况实施封闭硬隔离,防止疫情扩散。

5。加强自我保护,禁止人们做他们想做的事。所有人员外出时必须戴口罩。以防咳嗽、打喷嚏、发烧等。,他们应该及时去看医生。提倡健康文明的行为,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勤通风

6。加强营业场所的管理和控制,禁止未经批准的经营活动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场所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消毒灭菌,所有进出人员应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其他非必要场所未经批准不得经营。购买发热咳嗽药必须填写实名登记表,市药品零售企业将指派专人实行每日申报制度。

7。加强社会控制,不允许随意聚集“红色事项”和“白色事项”应保持简单,任何人员不得聚集,并应事先向村(居)委会报告。取消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活动,认真组织和参与人员

8。加强宣传和指导,不要散布谣言面对疫情,要科学预防和妥善处置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坚决制止造谣、辟谣、造谣和扰乱公共秩序。对于造成社会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谣言和谣言,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加强领导作用,不要在危险面前退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贯彻防疫政策,带头参与社区(村街)的防控管理,不准闪避。

10。依法加强防控,不干涉公务每个人都有责任预防和控制疫情。城市的广大人民群众应该从个人做起,规范个人行为,承担社会责任。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严肃处理一切妨碍、干扰和破坏防治工作的行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公告。

肺炎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年2月6日

张家口市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发布关于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张家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科学防疫是每个人的责任。为更有效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省、市防疫条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加强组织机构和属地管理在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各社区居委会要认真落实防疫责任主体,牵头成立由社区(村)干部、社区党员、电影警察、社区卫生人员、网格化工作者和物业人员组成的社区防控工作组。党组织书记要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在所有社区,特别是所有旧住宅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并大力实施街道办事处人员、大楼负责人和志愿者的联合控制措施,以确保疫情防控的全覆盖和无盲区。

2,综合摸排,按人登记以居民区为单位,对所有居民进行逐人走访。常住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其他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和出租屋的群体,以及探亲访友,应逐一登记,并登记造册,以便进行动态控制。应当为具有突出疫情的社区建立详细的分类账,并且应当密切跟踪和控制这些分类账。社区外分散的人员也应进行全面调查和登记,以确保没有死角或遗漏。

3、封闭管理、风险防控按照尽量减少风险投入的原则,每个居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进入居住区的人员将被测量和登记,车辆将被逐个检查和登记。本社区重点疫区的非居民人员不得进入,其他非居民人员和车辆受到严格控制,特殊情况下必须进入的人员由管理人员妥善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实行非接触配送对于居住区以外的分散户,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必要的封闭管理措施,严格调查和控制外来人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居民生活不需要的公共场所应当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应当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所有进入人员应当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4、如实汇报,科学应对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居民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曾到过疫区、离疫区及其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有密切接触者,要立即向社区报告,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鼓励居民举报发热和周围非治疗人员,对重大风险实行奖励举报。

5,避免聚集,减少外出严格禁止群体性集会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提倡“红白事项”延期简化,并提前向社区备案在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居民居住区,建议每个家庭每隔几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生活必需的材料并进行个人防护。

6、注意卫生,健康生活我们出门要注意预防和控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要戴口罩,注意经常洗手,经常开窗通风,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保持良好的体质。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社区组织指派专人每天清理和消毒主要交通道路、电梯、走廊、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和社区其他关键部分。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输,垃圾箱要及时消毒,宠物不能外出,人们要随时看管。

7、遵纪守法、严格违法各项防疫工作要依法有序开展,居民要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拒绝开门、不配合户籍调查和登记、不配合体温检测、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疫情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党员以身作则,群众参与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广大党员进一步团结在党旗周围。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要发挥带头作用,站在前面,爱护自己,带动周围的人,积极说服社区居民按要求做好防治工作。社区志愿者应积极参与调查登记、值班值班、防控宣传等工作所有居民都应该积极参加防疫和抗洪斗争,打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日期另行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口市

2年2月6日

衡水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通知

目前,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正处于一个重要的窗口和关键时期为了在近期人员回潮高峰、企业恢复生产、工地复工复课、群防群治、群防群治的形势下,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请广大公民积极配合社区(村)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户外活动,注意个人卫生和保护。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气短等症状,应立即到最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报告

2、从或通过武汉等重点地区来平衡、返回平衡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自平衡之日起,严格执行集中隔离或入户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自觉向社区(村)报告并接受管理从其他地区来平衡、返回平衡人员,自平衡之日起,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如有异常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村)报告,单位和社区(村)要切实履行主要属地责任新冠状病毒确诊和疑似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隔离医学观察对不自愿申报和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强制措施;造成疫情蔓延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所有社区(村)都应实行封闭管理。社区(村)或所属单位的干部、物业公司、民警、网格化工作者和志愿者应当组成专门小组,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原则上,社区(村)只有一个出入口通道。所有进出社区(村)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提醒那些不带口罩进入的人员返回。所有进出的社区(村)人员应进行温度测量。

4、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切实做好本单位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本单位的环境清洁、通风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并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做好本单位员工的日常健康申报和体温测试,督促员工加强自我保护所有单位应采取分批、大间隔或打包用餐等形式。,实行集中用餐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施网上办公

5。在火车站、汽车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入口、服务区、省市出入口设立检测站。所有进出站的人员和车辆应积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登记、消毒,如实回答询问并拍照留痕。所有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的车辆和人员在登记后将被要求返回。如发现发热等症状,应与同事一起进行局部隔离、检查并转移至指定医疗机构。对拒绝防控检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6、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劝阻重点地区进行平衡,返还平衡人员如需平衡和回归平衡,各县市必须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重点地区平衡和回归人员的调查和隔离观察,确保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的日常生活,加强社区(村)预防宣传教育、环境卫生改善、公共场所消毒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调查不认真,登记不详细,台账不完整,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

7。欢迎广大公众主动报告武汉等重点地区的称重和返送人员、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者、擅自在家隔离的人员等信息,以对自己、本单位、本社区(村)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和监督本社区(村)防疫措施的实施

肺炎感染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年2月5日

石家庄

最近,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防控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下一步社区防控管理的各项规定

关于在防疫控制中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的通知为稳赢防疫战,保障社区居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省、市防疫条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完成调查登记对本社区所有居民,将逐一进行安排,特别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群体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和出租屋,以及亲友来访人员,将实行档案卡、一户一表、动态管理。为重点疫区的人员建立详细的台账,确保没有一户一人失踪。

2、实施社区封闭管理原则上每个居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进入居民区的人员应进行测量和登记,车辆应逐个检查和登记。不在本社区居住的重点疫区人员不得进入,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其他人员和车辆受到严格控制,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应进行登记。快递、外卖人员实行非接触配送

3、如实报告有关事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曾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到过武汉者、来自武汉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等有密切接触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鼓励居民报告附近的发烧和未治疗人员。

4、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居民生活不需要的公共场所将被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将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并定期宰杀。所有进入的人员都将进行温度测量并戴上口罩。

5,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论如何,不要外出,亲友不要聚在一起,严格禁止各种聚会活动,如聚餐和打牌,“红”慢下来,“白”简单,并提前向社区报告备案在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社区,建议每个家庭每两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生活用品。

6、搞好个人和家庭卫生公众应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情况下,加强家庭防控,养成个人卫生习惯,外出时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保持良好体质。

7、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开展了广泛的爱国卫生运动,对主要交通道路、电梯、走廊、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和社区其他关键部分进行了日常清洁和消毒。特别是要及时清除垃圾,及时消毒垃圾桶。

8、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居委会要认真落实防疫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所有社区,特别是所有旧住宅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并大力实施街道办事处人员、大楼负责人和志愿者的联合控制措施,确保防疫和控制工作全面覆盖,无死角。

九、依法予以处置拒绝开门、不配合户籍调查和登记、不配合体温检测、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疫情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发挥领导作用,管好自己和亲属,带动好朋友和邻居,积极说服社区居民按要求做好防治工作。社区志愿者应积极参与调查登记、值班值班、防控宣传等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日期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可根据本通知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相关规定。

石家庄市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年2月5日

唐山市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日,唐山市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为加强疫情防控,防止其蔓延,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坚决战胜疫情防控,决定实施10项疫情防控措施

《唐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10项疫情防控措施

的通知》,为加强疫情防控,防止传播和蔓延,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坚决战胜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实施10项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1。所有公民都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防疫法规,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2。该市的所有村庄、社区和单位都处于封闭管理之下。所有进出城市的人员都要进行温度测量,并颁发有效证书。外来人员和车辆将严格控制,特殊情况下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3、居民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治疗,并第一时间向村和社区报告对于确诊病例,应对居民区、村组和住宅楼单元实施封闭硬隔离

4、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的市外归国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居民生活不需要的公共场所应当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出入人员要测温,戴口罩快递和外卖应无接触交付。

6,“红色事件”暂停,“白色事件”简化并提前报村社备案。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参加群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7、不参观、不聚集、尽量不出门,出门必须戴口罩除了特殊需要,建议每个家庭每两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日常用品。

8、落实租赁住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的控制并及时上报,如租赁住房暴发而不及时上报,将依法追究租赁住房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9、企业恢复生产和复工后,要严格做好人员登记、测温和防护等工作

10、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发挥领导作用,爱护家庭和亲属,积极参加防疫和控制工作,并带动邻居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唐山市肺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2月6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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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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