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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经调查,大理市非法收缴和征用防疫口罩的情况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国家防疫工作的大局,对5个单位和8名责任人追究责任。来源:
|云南省纪委
据云南省纪委网站,近日,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对从外省(市)经大理非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大理市非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的情况属实。情况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的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的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的形象。这充分暴露了大理市委、市政府在关键时刻无视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决定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5个单位和8个责任人的责任
(a)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1。大理州委员会和州政府被告知责任,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大理市委、市政府分别通报问责情况,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大理市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被告知责任,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对5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被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和撤职处分。
2。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树干同志被给予开除党籍、撤职查办的处分。
3。大理市党委委员、副市长楼增辉同志被给予撤职处分。
4。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雷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3)对3名责任人进行诫勉问责
1。对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戬同志进行诫勉问责
2。对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初阳同志进行诫勉问责
3。对大理市委委员、市纪委书记、市纪委主任张聪同志给予诫勉问责
云南省纪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坚决预防和反对本位主义,坚决整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协调好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消除贫困的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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