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_罗甸县司法局采取措施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三级防控会议的精神和部署要求,罗甸县司法局自自查和州、县下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以来,采取有效措施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1是积极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和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会议精神,统筹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人民群众安排相关工作。

2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委、政府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下发了《罗甸县司法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兼任,两名同志具体负责协调防疫工作。

3是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防疫工作相关法律知识,促进防疫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县司法局党组及时安排专人收集《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等相关内容。,整理成防疫期间普法宣传资料,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4是做好值班安排在防疫和控制期间,经局主要领导审批,每天将向局指挥中心派驻专门人员。当天没有值班安排的干部将被要求在家待命,等待县防疫指挥中心的调度。此外,要求两名专职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以确保防疫期间司法局大楼的安全,并做好司法局大楼的出入境登记、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

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5是做好司法局职工宿舍的监督工作为确保司法局职工宿舍居民在防疫期间不感染病毒,经研究决定,安排干部对防疫期间进出职工宿舍的人员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做好进出职工宿舍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6是做好帮扶对象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实地走访等形式,组织和协助干部向受助人员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

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接下来,县司法局将做好对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家访干部、县律师事务所和重点控制对象的检查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作用,齐心协力打赢防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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