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消息,3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防疫重点保护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根据第8号公告,新购置的用于扩大防疫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的相关设备,一旦计入当期成本,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防疫控制重点防护材料生产企业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