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4股票简称:海洋之王公告号。:2020-012
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通知》的回复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通知》(证监发〔200057〕号)(以下简称“反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海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购买资产的批复》进行了审核,现在公司需要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说明,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列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并根据相关要求披露了对《反馈意见》的回应。详见本公司2020年2月18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海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通知〉的批复》及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查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海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批复(修订版)》及当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在股票发行、资产购买现金支付、募集配套资金等方面仍需中国证监会批准。能否获得批准还不确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查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1992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4股票简称:海洋之王公告号:2020-013
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筹集配套资金项目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的公告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筹集配套资金
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相关流程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朱凯、李彤及深圳市孟了建设合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名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及“本次重组”)51%的股权
2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以现金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以现金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的报告(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均已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关于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号。2019-053)和其他文件。
2年9月21日019,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重组的询函》(深交所《关于[中小板重组的询函》2019年第3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重组询证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验证。
2年9月27日019,公司公布了《海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组海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质询书》等文件的批复。
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筹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海洋国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筹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详见本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号:2019-063)及其他文件。
2年10月17日,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表》(公告2019-065号)后,发布了《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告》
2年11月5日,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的反馈通知》后,发布了《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公告号:2019-076)
2年11月16日,019公司公布了《海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通知〉的批复报告》等文件
2年11月29日,公司公布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关于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筹集配套资金的暂停通知》(公告号:2019-081)
2年12月2日,本公司公布了《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该公告未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查委员会批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告号:2019-082)
2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批准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和筹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发〔2019〕2861号)。
2020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股份发行、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详见《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告》(公告号2020-001)等文件。
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并购重组委关于发行股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审查意见的答复的议案》。详见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告(公告号。2020-001)和其他相关提议。
2年1月17日,公司发布《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表的公告》,公告号:2020-006)
2年1月21日020,公司公布了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的通知》(公告号:2020-008)的公告
2年2月18日,020公司公布了《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通知〉等文件
2。申请延长财务数据有效期的理由
公司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筹集配套资金。在申请文件中,深圳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审计报告的基准日为2019年7月31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63条的规定,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财务信息的有效期为财务报告截止日期后六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本次重组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目标公司无法按时更新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影响主要如下:
1,目标公司值班人员不足。财务数据的更新无法如期进行。
目标公司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告制度的通知》已完成复工报告,并于2020年2月17日复工。然而,目标公司有更多的人员从其他地方返回工作,导致不到40%的目标公司的实际人员返回工作。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更新需要协调多个部门的合作。由于目标公司缺少员工,财务数据更新无法如期进行。
2,目标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延迟恢复工作,更新财务数据所需的审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照明工程的建设、设计和维护。其业务覆盖中国的许多地区,包括华南、华东、华中、西南、华北和西北。金融数据的更新要求中介机构为其客户和供应商执行验证程序。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目标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推迟了复工,中介机构的现场审核和确认验证程序无法如期进行。受疫情影响和防疫工作需要,为了减少人员的流动性和聚集性,本着对社会和员工负责的态度,虽然远程核查和办公工作没有中断,但由于某种原因,目前更新目标公司财务数据的现场审计和确认核查暂时中止,导致本次交易财务数据更新所需的审计工作无法如期进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1)适当放宽办理资本市场相关业务的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行政许可财务信息的有效期和重组方案披露后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期限。如果财务信息不能按期更新或因疫情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信息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延长一个月,最多延长三次..."据此,本公司特申请将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即有效期自2020年2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3。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鉴于本次交易目标公司过去三年的收入相对稳定,会计基础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所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具有连续性和参考价值。
2年,疫情对公司本次交易财务数据更新的审计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财务信息申请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与各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
引起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关注,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仍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199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4证券简称:海洋之王公告编号:2020-014
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公告
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包含的2019年财务数据仅为初步会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可能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不同。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年1期和2019年
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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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2,经营成果及财务报表
1,经营报表
201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5807元,比上年增长19.26%;营业利润29664.13万元,比上年增长33.44%。利润总额29655.79万元,比上年增长33.58%。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27660.1万元,比上年增长35.65%。
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公司按照年初设定的经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内部管理加强,质量和效率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2,财务报表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2402925200元,净资产2084249元,股本72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89元。与去年底相比,总资产、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分别增长9.64%、9.78%和9.78%,而股本保持不变。
3与之前业绩预测的差异表明,
公司本次业绩公告中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20年2月3日公司公布的2019年度业绩预测中披露的业绩预测并无差异
4。参考文件
1。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会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对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内部审计报告
海洋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年2月27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