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6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受疫情影响的存款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的通知》据
意见房地产新媒体报道,此次政策支持包括允许单位延期偿还住房公积金、放宽职工购房和租房期限、住房贷款逾期不申报信用信息、减免贷款逾期利息等。
通知指出,受疫情影响的单位一律不得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并可在福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缓缴。受疫情影响,如果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单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公积金已足额发放,他们可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同已足额连续发放一样。同时,
号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的职工购房、提前结清贷款和租房的期限应适当延长。
,其中,对于因疫情未能及时退出的,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或二手房(含拍卖房)申请退出住房公积金的,可在福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退出,且不受取得房屋预告登记证或房屋权属转移证之日起12个月的限制;房屋被征用时,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并付清差额,如果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家庭没有自有住房,出租房屋需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福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提取。
此外,通知指出,对从事防疫和控制一线工作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的住房贷款逾期未报进行信用调查并降低贷款逾期利息。
具体包括:对于从事防疫、控制第一线工作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如果因防控或隔离疫情而无法正常还款(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如果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因隔离措施而无法正常还款),如果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单位证书或社区证书,不逾期,不收取逾期利息,相关个人信用信息不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