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应接种人_济南逐步恢复预防接种工作 实行预约接种受种者或陪同者须携带身份证

鲁网2月28日电(记者尹会理)27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逐步恢复门诊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确认逐步恢复门诊预防接种工作并全面实施计划免疫

《通知》要求各区县预防接种门诊从现在起逐步恢复预防接种服务;有大量服务人口的门诊病人可以优先考虑恢复一岁以下儿童的基本免疫接种和18个月大的腮腺炎疫苗接种。拟恢复的预防接种门诊应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严格按照《济南市预防接种门诊恢复接种工作计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防止交叉感染

济南市同时制定了《济南市预防接种门诊恢复接种工作计划》,严格控制接种秩序,做好日常防控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各预防接种门诊应全面梳理服务人群,按照预约、分段、定时、控制的原则合理安排接种对象和接种顺序,优先保障儿童基本免疫接种(包括非免疫规划疫苗);对特殊儿童、特殊情况需要接种的,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证接种

疫苗接种门诊应在入口处安排专人检查体温,并对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进行手部消毒。应严格执行“双测温双报告”制度。体温超过37.3℃的人不得进入诊所。所有进入疫苗接种诊所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婴儿和小孩可以考虑用口罩盖住他们的嘴和鼻子。全面开展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性消毒,早晚分三次进行空气消毒和表面消毒,重点对厕所、水龙头、门把手等易被受检者触摸的部位进行清洁和消毒。开窗加强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原则上,不应使用中央空调(如果需要打开,应进行全面评估),以便提前考虑保温和供暖事宜。尝试关闭与其他医疗部门的共享渠道。如果有必要共享通道,清洁和消毒共享通道和控制人员。暂停疫苗接种诊所的所有儿童娱乐设施;按照标准做好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的处置工作。

要认真做好所有进入预防接种门诊人员的信息查询和登记工作所有进入疫苗接种诊所的人员应主动报告其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任何人隐瞒其逗留和接触史,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种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告知接种过程、注意事项(包括身份证明、健康状况证明、个人信息主动报告、暂停接种情况和法律责任)等。

受助人员及随行人员在防疫期间必须遵守预防接种门诊的相关管理规定,积极配合预防接种门诊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去疫苗接种诊所之前,人们应该测量自己的体温并评估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有发烧或其他异常症状,应取消预约并推迟接种。预约成功后,接受者或陪同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护照),签署健康状况(包括逗留史和联系史)承诺书,或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到接种单位进行接种,接种时间以山东电子健康卡的绿色代码为准。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不得进入接种门诊:(1)来自省内其他城市、有省外旅行史或无健康卡、已回归经济不到14天的人员;(2)隔离解除后,新的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仍在随访期内;(3)最近一次接触新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至接种日不足14天;(四)受赠人或者家庭成员在过去14日内有发热或者其他异常症状的;(5)不戴口罩者(婴儿接受者应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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