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18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必须坚决切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战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现在起,从城外返回南阳的新人员将接受隔离观察措施。
对于从湖北省、温州市、浙江省和河南省的重点防控区返回南阳的人员,体温正常的人员将在家中隔离7天,并接受其所在村庄和社区的监督。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由县(市、区)集中隔离观察14天对于那些从其他地区返回南阳的人,他们将在家里呆7天,由他们的村庄和社区监督。
2。从现在起,所有疑似病例将继续隔离7天。
3、严格执行干部分包、邻里保护、群众监督等措施,确保驻地人员按照隔离和观察的要求返回发现从重点防控区域返回岗位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如不举报或不采取隔离措施,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处理。
南阳市防疫站
2年2月5日
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19号)
为充分掌握与疑似或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进一步加强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流量调整,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流行病学调查程序开展调查,规范流量调整报告的撰写和上报,确保流量调整及时、真实、准确、无遗漏。
2。所有城市和农村居民(包括来自其他地方的居民)都必须接受调查、登记和体温测试,以确保不会错过每一次密切接触。3、鼓励群众主动举报
名与疑似或确诊患者密切接触的对象,凡举报查实有遗漏的,对每个举报人县(市、区)指挥部奖励1000元
举报电话:
市防控指挥部:0377-63169592
卧龙区:0377-62208180
万城区:0377-63211169
邓州市:0377-66066603
唐河县:199 199鸭河工区:0377-66628713
官庄工区:0377-63799397
南阳市防疫办
|2年2月5日
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20号)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传染源,从现在起,
将对新筛查出的发热病人和与疑似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实行全县(市、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奖励实施情况报告
鼓励公众在发现观察和隔离措施未按要求实施时,亲自或通过电话报告和核实一个案例。每起案件将由县(市、区)指挥部给予500元奖励。
3、强化工作责任
派驻村社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和疫情防控保证责任制,确保不漏发烧和密切接触疑似肺炎病例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那些不适当履行职责并造成泄漏的人将被严肃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市防控指挥部:0377-63169592
卧龙区:0377-62208180
万城区:0377-63211169
邓州市:0377-66066603
唐河县: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