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员_“医疗废物处置乱象”必须“重典”整治

医疗废物处置员

北极星固体废物网消息:2月26日,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医疗机构废物综合管理工作计划》该计划明确规定,到2020年,每个地级市将至少建成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每个县(市)将建成一个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保健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具有传染性、毒性和其他危险性的废物,可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创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据我们所知,那些没有被病毒、血液、体液或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和其他医用材料是可回收的,但与这些医用材料混合的针头、输液管、输液瓶和输液袋是不允许回收和处理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应该妥善安全地处理它们。据统计,全国343个地级市中,有333个拥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覆盖率达97%。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将达到116万吨,比2012年增长45%。然而,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虽然全国各地都建立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但医疗废物处置的“混乱”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地多次曝光医疗废物回收利用现象,导致非法倒卖、倾倒、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滋生。这不仅严重违反了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管理措施,而且严重危及大多数患者的生命安全。可以说,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混乱”势在必行,必须“严惩”

一方面,地方环保部门应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它们可以与公安和卫生部门联手打击非法倒卖、倾倒和处置医疗废物,并与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合作,敦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和登记制度。

另一方面,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尚未建立或处置能力不足的地区加快设施建设,将医疗废物处置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同时,

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相关长效机制,推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为医疗废物处置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笔者认为,只要各地继续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解决医疗废物处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医疗机构和集中处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集中处置设施能力不足、监管体系不完善等。,并落实责任,医疗废物处置的混乱局面一定会得到有效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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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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