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月1日,网民发布了几个小视频,显示一名妇女没有戴口罩,被劝阻进入贵阳一家购物中心。
没有想到该妇女不仅不听劝阻,还辱骂和踢打从事防疫和控制宣传的工作人员。
随后,南明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该女子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据网友称,当天早些时候,这名女子还没有戴口罩就去了贵阳的一家银行网点办理业务。因为她不听银行保安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劝阻,她激怒了银行工作人员,并在故意砸碎柜台设备后被说服离开。1992年2月1日晚,警方发布案件报告:
2年2月1日16: 40,南明公安局接到报告,称辖区内亨特国际城市广场商场发生纠纷。接到电话后,我们的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南门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取证:2020年2月1日16时30分,贵州省开始对新型冠状病毒在全国范围内传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一级反应后,罪犯陆某(女,29岁,江苏姜堰人)未戴防护口罩进入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亨特国际城市广场。亨特国际城市广场的工作人员在发现陆没有戴口罩时给了她建议,并给了她一个口罩,让她戴上。鲁拒绝戴面具,强行进入亨特国际城市广场。在广场工作人员劝阻陆的过程中,陆大吵大闹,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导致亨特国际城市广场人群聚集,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南明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者陆某处以8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2年1月1日,犯罪人陆某被警方带到派出所调查后,我局立即通知社区医院医务人员到派出所对陆某等进行体温检查。2月2日,我局带违法者陆某到医院进行体温检测及相关检查。未发现陆某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
南明公安温馨提示:当前疫情人人有责。公众应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在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员工管理和劝说。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2年2月2日
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隐帝,她说该女子的行为涉嫌三种违法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破坏公私财物和不戴口罩进入商场
资料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