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闻-12月16日,同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通知2019年12月16日,
同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昆集团”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关于批准同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许2019]2288号)。答复如下:
1。公司获准公开发行总面值为2.3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
2。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执行。
三、本批复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批准发行之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重大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