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生动物饲养的机构_云南两人无证饲养野生动物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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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皇冠肺炎)两个无证饲养野生动物的云南人

玉溪,2月21日(方,苏,杨洋)近日,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防控疫情的专项工作中,连续破获两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的违法案件,并将依法追究饲养双方的法律责任

据报道,2月20日,我局民警在古城街道古城社区进行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时,发现居民张牟某私自在家养了一只孔雀。根据警方初步鉴定,饲养的孔雀疑似蓝孔雀,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关于野生动物饲养的机构

此外,2月13日在加萨镇进行防疫检查时,警方在其家中发现一只由罗牟某饲养的猴子。根据警方的初步鉴定,饲养的猴子被怀疑是红脸西藏季风,这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涉案野生动物已被转移到县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科进行进一步抢救。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中。

森林警察提醒:根据国家法律,未取得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饲养野生动物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发现饲养、狩猎或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森林公安局报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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