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1证券简称:江苏租赁公告号。:2020-010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
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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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内容:拟回购股份的目的、数量、总资本、回购期限和回购价格区间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和“公司”)拟以其自有资本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不超过9.06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2964万股,总资本不低于13269.2万元,不超过26858.84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期限自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公司在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被取消,具体实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回购方案审查程序
本回购方案于2019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2月10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3个月和6个月内,询问了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的减持计划。除国际金融公司将实施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号:2019-028)外,其他股东均无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继续超出回购计划中披露的价格范围,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在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受到宏观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业务需要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回购计划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这次回购的股票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由于相关股份未能获得董事会和其他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奖励对象认购的股份被放弃,因此存在无法授予所有回购股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回购计划按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5。其他风险
●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份的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公开回购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年第35号),公司拟依法运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a股。 第35号公告、《上市公司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已编制回购报告,相关详情如下:
1。
|回购计划的审查及实施程序1992年12月10日,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回购公司股份的建议拟议案内容为:为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改革,激发公司活力,加强员工福利与风险匹配,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人员和核心业务/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详情请参见《关于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议案的公告》,该公告已在http://www.sse.com.cn/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1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实际董事人数为11人。董事会逐一审议了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实施2019年公司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回购公司股份。
2年12月20日,019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6名监事出席会议,4名实际监事。监事吴上刚授权监事丁国桢行使表决权,监事王宇授权监事王中辉行使表决权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第35号公告、回购办法、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股份回购计划。
2年2月10日,2020年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审议了《实施2019年公司股份回购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的主要内容,并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程序均符合《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回购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在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背景下,近年来,从中央到江苏省,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不断鼓励和倡导国有企业职工持股和股权激励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决定回购部分a股。本次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一方面,有利于激发员工活力,加强员工利益与风险的匹配,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人员、核心业务/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它体现了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员工对公司市场发展的长期承诺,有效增强了投资者信心,提振了股价,从而维护了国有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回购股份类型:a股
(3)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回购期将提前到期:
(1)如果回购期内使用了最大数量的回购资金,回购计划将完成,即回购期将从该日起提前到期,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建议董事会调整激励目标或授予股份;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计划,回购期将从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计划之日起提前到期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将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
2。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测或业绩快报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或决策过程中至法律披露之日止;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
回购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果公司股票因重大规划问题连续停牌超过10个交易日,回购计划将延期,并在股票恢复交易后及时披露。
(5)本次回购的目的、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本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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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9.06元/股
(7)本次回购的股本总额不低于134,629,200元,不超过268,853,800元资金来源是公司自己的资金。
(8)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预计变化
如果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26858.84万元,最高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9.06元,预计目前回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964万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
假设所有回购股份均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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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析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表现、未来发展和维持上市状态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9029965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01768884万元;2018年,公司总利润为1666561900元,净利润为1251034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44588.872亿元(增长9.42%);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11199.3733亿元(增长1.65%),货币资金7627812万元。2019年1月至6月,公司利润总额为1,048,290,000元(同比增长22.64%);净利润7.855846亿元(同比增长22.29%)
根据回购资金最高限额2.685884亿元计算,回购资金占总资产、净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0.42%、2.40%和35.21%。根据上述财务数据,结合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风险控制,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10)独立董事对股份回购计划的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其他相关事项的意见
1。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办法》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票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它显示了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员工对公司市场发展的长期承诺。这将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提振股价,从而维护国有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次股份回购将有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并加强员工福利与风险的匹配。激发员工活力,鼓励核心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公司的股票回购是必要的。
3。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3469.22万元,不高于26858.44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司自己的资金。此次回购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是可行的
4。回购通过集中竞价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的股份回购是合法的、合规的,回购方案是可行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回购计划。
(11)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回购提议人是否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了公司的股份,该回购计划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有增加或减少股份的计划,表明
已被公司检查。本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与本次回购计划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回购期间无增减计划。
(12)公司询问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是否有计划在未来3个月或6个月内减持股份。查询到
。本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列示如下: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
名股东——国际金融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了通过本公司减持股份的计划。减持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除国际金融公司外,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的3个月或6个月内,没有针对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的减持计划。
(13)提议人回购方案信息
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是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没有增加或减少的计划。
(14)股份回购后取消或转让的相关安排根据法律规定,如果
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被取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五)股东大会明确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股份回购,包括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和授权期限。
是有效协调股份回购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的框架和原则下,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将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原则,处理与本次股份回购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
2。如果监管部门的股份回购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将对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做出相应调整,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除外。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者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决定聘请相关中介组织;
5。根据相关规定选择回购公司股份的时机,包括回购具体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目的。
6。处理与本次股份回购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完成之日止。
3、回购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继续超出回购计划披露的价格范围,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在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受到宏观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业务需要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回购计划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相关股份未能获得董事会及其他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放弃激励对象认购的股份而导致所有回购股份无法授予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回购计划按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5)其他风险
4。其他事项说明
(1)回购账户开立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持有人名称: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号:B883107185
(2)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01证券简称:江苏租赁公告号。:2020-011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开始的公告
重要提示:
●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964万股,不超过公司当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34,692,200元,不高于268,584,400元,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0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9日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1992年12月20日,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和“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2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数为147个,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人员、核心业务/管理人员激励计划下拟授予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964万股,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1992年2月12日,公司完成了特别限制性股票回购账户的开立。该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该公司尚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达成回购股份的协议。
3。股份回购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计划前30个交易日内,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超过股份平均交易价格的150%。本次回购的股份价格不得超过每股9.06元。在回购期内,如果公司出现股利分配、资本公积金资本化、股票股利分配、股权分置或减持等问题,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不受公司股份每日交易量的限制;在开盘时、收盘前半小时内和/或股票价格没有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回购协议不得在通知拍卖中报告。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2964万股,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34,692,200元,不超过268,584,400元。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5。股份回购期限
(1)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份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自2020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2月9日止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回购期提前到期:
1。如果在回购期内达到回购资金的最大金额,则回购计划完成,即回购期从该日起提前到期,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向董事会提交调整激励对象或授予股份的请求。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计划,回购期将从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计划之日起提前到期
(2)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测或业绩快报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决策过程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管理层对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影响的分析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计划总成本将根据待发行限制性股份的比例分阶段确认。总成本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和预计从限制性股票中释放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确认。本公司将根据相关后续信息,在限售股发行前,修订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预计发行的限售股数量。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每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根据目前的情况,估计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将减少有效期内每年的净利润,未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激励作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平均股权回报率指数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而激发管理层和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绩效改善可能高于其带来的成本增加。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年2月14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