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措施_大连高新区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暂行措施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点是人际传播和接触传播案件管理大厅是案件受理、移送和律师接待的枢纽。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诉讼工作顺利进行,高新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在防控期间采取以下临时措施:

1、案件受理、

2、律师查询案件信息或提供材料等。:

3、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待进一步通知后,案件管理大厅将恢复正常工作。请理解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所带来的不便。

责任编辑: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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