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警察执法_山西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宣判!被告人获刑11个月!

山西省首例妨害公共服务的疫情防控案宣告成立!被告被判11个月!2月22日,省高级法院宣布,该省首例涉及预防和控制疫情和妨碍公务的案件宣告结案。霍州市法院于2月21日开庭审理被告左牟某妨害公务案,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199法院于2月16日晚8时左右查明被告左某在霍州煤电有限公司芬东花园小区20号楼地下室赌博。接到报案后,临汾市公安局火灯分局李亚洲派出所派出警力执法。左某拒绝合作。他还辱骂、撕扯、踢打和抓伤警察的脖子和脸,造成现场混乱,持续了半个小时,严重阻碍了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在

199审判中,被告人左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199法院认为,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被告人左某以暴力手段阻止警方依法履行防控职责,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从重处罚。宣判后,左谋谋认罪,并表示不服,不在法庭上上诉。资料来源:山西新闻

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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