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广应用中医专家的临床诊疗经验,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防治新皇冠肺炎疫情中的作用,近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3家医院治疗新皇冠肺炎的6种中药制剂,即:河北省中医院香术化浊颗粒、河北省夷陵医院莲花清科颗粒、清肺解毒合剂、培元抗感合剂、清热宣肺合剂和迁安市中医院归格解毒合剂这表明,在中医辨证论治理论的指导下,针对河北地区病例特点的中药制剂将及时应用于新皇冠肺炎患者的治疗过程中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审批司司长李勋指出,上述制剂可用于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集中隔离点等单位开展河北省防控工作所需。不适用于卫生人员,也不允许在零售药店出售。
为解决防疫工作的迫切需要,积极推广具有临床治疗经验的中药制剂,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防治新发冠状肺炎的中药制剂纳入应急审批渠道,将医疗机构传统制剂流程备案、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制备和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三个审批项目合并,简化了申请材料。 允许在信用承诺的基础上不予审批,将处理时限从原来的70个工作日减少到3个工作日,并在最短时间内将6种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发冠状肺炎的中药制剂应用于临床。同时,坚持处方来源的重点,要求医疗机构申报治疗新冠状肺炎的中药制剂处方时,必须公布由国家或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的新冠状肺炎诊疗方案,或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的处方,符合辩证治疗理论,以保证处方疗效,制剂工艺相对成熟(张辛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