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给旅游业带来的影响_如何应对疫情给PPP项目带来的影响?

疫情给旅游业带来的影响

北极星水处理网消息:目前,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有效降低人员集中度,通过正式发布《通知》等形式阻断疫情蔓延,国务院和上海、浙江、湖北等省市地方政府提出了延长春节假期、推迟企业复工的防控措施。此外,由于疫情的不可预测性,不排除国家和地方当局可能进一步调整恢复工作的最后期限。因此,预计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其潜在升级措施将对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PP项目等)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有必要确定肺炎疫情的性质,理清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对投资项目的具体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减少疫情防控措施对投资者(包括其设立的项目公司,下同)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可持续性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经济生产和生活

1。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或其他事件?

一般来说,如果投资项目的相关合作协议条款对“流行病、饥荒或流行病”属于何种事件达成了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投资项目各方应根据现有协议确定肺炎疫情是否为不可抗力事件,政府的相应防控措施应要求是政策变更还是政府行为,并进一步合理分配各方的责任和权利。

如果现有协议未达成一致,则应根据肺炎疫情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影响程度、证明双方情况的证据、双方是否履行了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等因素做出综合判断,这些因素可能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形势变化、政策法律变化或政府行为对此,请参考作者在《建筑企业如何应对疫情影响》一文中的相应观点。

2。如何处理企业因防疫而延误复工造成的投资项目逾期工期?

对于建设期内的投资项目,中央和地方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要求相关企业延期复工,且不清楚后续延期是否会继续,这可能导致投资项目建设期逾期。如果这些防疫控制措施客观上影响了建设周期,投资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

对此,如果投资项目相关合作协议的条款已明确约定,则可根据协议延长工期,和/或提出迟交的索赔。如未达成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可建议政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北京新凌国泰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机械建设有限公司就建设合同争议(案件号:2001-01-02)再次开庭审理”的判决精神,推迟工期。(2013)沈敏字第659号)和时限客观上受肺炎疫情影响。

3。如何应对因疫情防控导致复工延误而导致投资项目建设成本增加的情况?在

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中,如果项目建设成本(融资成本、人工费、保险费等。)由于政府要求企业推迟复工而增加,投资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

在这个问题上,上述“流行病、饥荒或流行病”的不同定义将导致不同的归责原则和建筑成本风险增加的责任主体如果政府采取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构成政府行为或政策法律变化,投资者可以向政府索赔,要求将增加的建设成本纳入项目总投资,或由政府提供建设期补贴,即增加的建设成本所造成的损失最终将由政府承担。但是,如果该事件被定性为不可抗力,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责任免除。当政府据此请求豁免时,不应排除损失应由投资者承担的风险。

4。企业因疫情防控而推迟复工是否会引发服务中断,如何处理?

对于运营期内不属于企业范围的基础设施项目,除政府《通知》规定的延期复工外,势必导致此类投资项目无法持续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引发投资项目服务暂停机制。投资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

为此,如果相关合作协议已经规定了“暂停服务”条款,投资项目各方可以根据协议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启动暂停服务机制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启动谈判机制,明确双方在暂停服务期间的责任和权利;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可以尽可能地认为,肺炎疫情造成的服务暂停构成了政府原因造成的“计划外服务暂停”(即在投资项目运营期间,政府造成的意外事件导致服务暂停)。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有权要求赔偿政府造成的成本损失,并申请延长项目期限。

5。如何处理因防疫和控制工作延误复工而导致投资项目营业收入减少的问题?

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特别是投资者承担市场风险的用户付费项目或可行性缺口补贴项目,如果政府要求企业推迟复工,导致项目经营收入下降,投资者应采取什么措施应对?

对此,如果在相关合作协议条款中对“疫病、饥荒或疫病”进行了定性安排,也可根据相关定性安排确定经营收入的责任确定原则和风险降低的责任主体。否则,投资者可能要求政府延长项目的运营期,或者政府可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购买文件提供运营补贴或引发一般补偿事件。然而,类似于上述问题3中提到的建筑成本增加问题,如果该事件被定性为不可抗力,则不排除投资者将不得不承担自己的经营收入以减少这一损失的可能性。

6。企业因疫情防控而推迟复工是否会引发投资项目的临时接管?如何处理?

此外,对于运营期内的部分投资项目,由于政府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投资者暂停直接项目运营服务,可能会触发投资项目临时接管机制。如果临时接管被触发,投资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

对此,如果相关合作协议已经规定了“临时接管”条款,投资项目各方可以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启动临时接管机制如果没有协议,从服务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投资者可以配合政府做好临时接管工作,然后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启动谈判机制,明确双方在临时接管中的责任和权利,特别是在临时接管中政府支付义务的履行。

7。由于疫情的影响时间不确定,投资者接下来会怎么做?

对于潜在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可能继续升级,对投资项目影响的不确定性将继续扩大,除上述应对建议外,还需要投资项目各方启动必要的重新谈判机制,力争在重新谈判期间恢复或减少疫情防控措施的负面影响;如果不能达成共识或目标导致合作失败,必要时可提前终止合作,项目各方应协商提前终止补偿方案。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来自北极星电力新闻网,内容不代表平台的立场。

国家能源信息平台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人民日报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