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疫情2级_广东高院发布第二批疫情防控民事行政案例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二批典型传染病防治民事行政纠纷案件,包括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保障医疗物资境外采购、协助破产企业改制复产、支持便利超市异地经营、促进民营企业共渡难关等。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政法机关防控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法律保护的意见》和《关于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法律保护的意见》,广东省三级法院畅通了民事、行政、执法案件诉讼服务的绿色通道。 优先保障与疫情防控和重要民生直接相关的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为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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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公司与医院合作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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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投资管理公司与广州某医院合作纠纷引发的诉讼2019年11月,投资管理公司申请采取安全措施冻结医院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今年2月,医院申请解除冻结并采购防疫物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医院承担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防疫和控制任务,冻结账户影响了防疫医疗物资的采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投资管理公司同意解冻医院账户中的资金用于防疫和控制事宜。法院依法裁定并协调金融机构立即解除冻结。

2。佛山某进出口公司

申请财产保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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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的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浙江的一家公司是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因债务纠纷均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根据浙江公司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冻结进出口公司账户580万元。今年2月17日,进出口公司因急需大量资金进口防疫医用材料,提交了财产保全变更申请。

佛山市南海法院认为,进出口公司申请解冻诉讼中涉及的冻结资金是正当的,因为其迫切需要在国外购买医疗物资,以支持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新提供的担保品合法有效,并在审查日依法被裁定为允许。最近,进出口公司成功进口了200多万个医用口罩,全部捐赠给相关医院和其他单位。

3、新材料公司破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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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材料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彩钢板的中型企业。它也是许多知名家电企业的供应商。近年来,由于市场变化和管理不善,该公司负债超过1亿元。2019年5月,法院依法裁定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然后进入破产重组程序。

佛山市顺德区法院认为,新材料公司具备产业整合、转型升级的基础,可以继续以“经理监督+债务人自我管理”的模式运作,以“保证投资者+网上招聘”的模式招募投资疫情爆发后,顺德法院继续推进重组方案的实施,加快了募集财产的分配。债权人表决后两周内,财产分配到位,实现了100%的有担保债权、员工债权和税务债权的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偿还率为62.62%,有助于公司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全面恢复生产。

4、一家超市与一家市政府

行政赔偿纠纷撤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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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市政府因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拟要求城市管理公司收回国有住房,其中一家超市承租600平方米铺面据此,该公司要求超市限期搬迁,引发了行政赔偿诉讼。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这起诉讼纠纷是由行政行为引起的,但实质性解决纠纷的关键是帮助超市尽快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以避免疫情造成的损失。经过各方协调,超市与城管公司就拆迁补偿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撤诉。2月25日,法院依法给予许可

5、一家珠海公司与两家机床公司

票据付款索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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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珠海公司是一家生产5G配套设备的小型民营企业。通过中间商,从湖南和广东东莞两个机床公司购买了一批机床,先后开具了10张承兑汇票,共计240万元受疫情影响,珠海一家公司的现金周转困难无法受理,两家机床公司提前还款后,因现金周转困难向法院提起诉讼。

珠海金湾法院认为,本案当事人均为私营企业,疫情造成的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了工作和生产的恢复。经组织调解,双方通过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60万元,其余部分分期兑现;两个原告同意免除保险费、律师费和部分利息。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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