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3月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配合防疫工作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
通知指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将纳入大病住房公积金范围,患者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用于医疗费用。
通知规定,基层防疫人员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信贷政策将适当倾斜。在防疫期间,如果防疫一线工作人员不能正常还款,将不收取逾期治疗或罚息。
此外,在为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保障方面,通知表示将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防疫一线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申请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程序由单位统一上报和办理。
通知还提出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改善后,可恢复缴存。
通知原件: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张
声明:本文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的信息如果源标签有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使用所有权证书联系我们的网站。我们将及时更正和删除它们。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