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办理案件_疫情期间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成功办理首例律师异地阅卷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嘉峪关市医院病例管理部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迅速行动,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病例管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病例管理业务“两手抓,不出差错”疫情期间,针对律师阅卷面临的问题,案件管理部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在律师服务微信群中开展防疫知识宣传,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电话查询案件的程序信息和进行辩护代理的预约建议律师尽可能邮寄提交标识材料、法律意见、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等材料,以尽可能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在疫情期间,共接待了17名律师阅读文件,向律师提供了150卷案卷,刻录了47张光盘。

年流行期间,嘉峪关市法院案件管理部门接待了一位相对“特殊”的律师。在牟林和其他28名涉嫌欺诈的人的案件中,嫌疑人都在其他省份登记,大多数嫌疑人从他们登记的地方聘请律师。由于疫情,律师无法到我院进行现场标记,通过电话申请异地标记。案件管理警察接到电话后,充分考虑了我市疫情和律师所在地区的情况,市医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决定尝试跨省异地标注,使数据跑得多,律师跑得少具体方法是由市医院的案件管理警察积极联系律师所在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部门,做好沟通解释和协调。我院案件管理警察通过微信视频查看律师执业许可证、信函和委托书原件。审查确认后,通过检察信使将记录的档案光盘邮寄至律师所在的案件管理部门,然后律师前往当地案件管理部门取回。这不仅保证了文件的安全,也充分保护了律师阅读文件的权利,实现了律师异地顺利阅读文件。这个

的标记标志着这个城市的第一个律师标记在不同地方的开始。这也是市法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为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法院关于在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期间接待律师的决定和安排,积极优化律师的标识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蔓延,确保诉讼顺利进行而做出的努力。作者

:方洁如、郭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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