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卡点值守人员_男子捅死2名疫情卡点人员获死刑

1991年,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审理,对被告人马建国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审理,并在法庭上对其进行了判决。马建国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审判发现,被告马建国,男,生于1996年4月。他来自红河州红河县阿扎乡罗蒙村委会罗马村,有着小学文化。2月5日,红河县石头寨乡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阿扎河乡摩梭村委会和罗蒙村委会之间设立了一个名为“米卡”的新的冠肺炎防疫控制卡点,实施道路控制和限制。2月6日18时20分左右,当马建国驾驶一辆小巴载着人去检查站时,另一名村民马克龙(单独处理)下车去清除路障,不服从检查站工作人员的管理。被告人马建国对张贵贵持手机拍照取证的行为不满,遂用折刀刺伤张贵贵的胸部和腹部,并刺伤卡工作人员李国民的腹部进行劝阻,致使张贵贵和李国民死亡。张贵州是红河县财政局委派的扶贫干部,是红河县石头寨乡干部。

审判认为,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中,被告马建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无视国家法律和疫情防控秩序。他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建国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后五年内再犯的,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他是惯犯,应该依法从重处罚。尽管被告人马建国在事件发生后主动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在自首的情况下,他在疫情发生期间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两名防疫人员。他的主观恶意极其深刻,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他没有被依法从轻处罚,而做出了上述判决。在

199审判中,法院充分保障了被告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被告的亲属、受害者的亲属、一些NPC代表、CPPCC成员和群众参加了审判。(记者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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