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的决定和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部、国家卫生委下发通知,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就业措施。
1是有效保证就业的重点企业对保障防疫、公共事业运行和群众需求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要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富余和短缺调整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就业需求。对于当地难以满足的,要协助企业进行目标跨区域招聘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应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交通部门制定交通规划。春节期间开始生产和发放急需防疫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2是做好返乡企业和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抓紧统计企业复工时间,在官方网站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伟设立特区发布。指示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员工复工时间。加强输入输出信息的对接,及时将复工时间推给辖区内工人。指导农民工等人员做好家庭隔离和返乡工作的相关保护,指导企业做好卫生防疫、检测设备和药品调配等工作。
3关注重点领域的员工关怀对于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工人,应发送吊唁信息、公告和吊唁信,关心他们的健康和生活状况,并妥善安抚和疏导他们。对于那些离开湖北回国的人,引导他们主动与世隔绝地生活。对于暂时难以外出并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他们应在当地和附近发展一些工作,那些有创业意愿的人应平等享受当地支持创业的政策,并应为他们创业提供一次性补贴。如确有困难,可按要求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参保的受灾失业人员,可按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给予失业补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是支持中小微型企业稳定就业。加大失业保险工作保障返还力度,适当放宽标准。湖北等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放宽对所有受影响企业的限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应在保证防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参加停工期和恢复期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纳入补贴培训范围。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疫情企业稳定就业,保障基本生活支出充分发挥风险担保贷款的作用。对于已经发放的个人风险担保贷款和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借款人,他们可以申请延期不超过一年。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应优先支持风险担保贷款。加大对创业载体的奖励和补充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和示范基地,减少或减少创业场地租金等费用。
5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措施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施网上面试、网上签约和网上申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延长报到和报到时间,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和报到手续。适当调整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的书面面试时间。加强求职心理咨询
6是推广和优化网上招聘服务暂停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合作,加大网上招聘力度,大力推进视频招聘和远程面试,实施“开放就业服务、一站式网上招聘”网上春风活动确定并公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的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自助运行,有效加快审核进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出击,加强协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判断当前市场供求状况,引导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有序招聘和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