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资金保障_强化资金保障 铸造坚实后盾——吉林省财政厅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解读

为帮助我省打赢防疫和防治战争,省财政厅一直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重点抓好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供应。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财政资金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关于吉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财政金融相关政策文件。 《关于支持吉林省企业复工恢复生产和供应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所需医疗用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吉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财政支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购工作的通知》

根据这些政策文件,医务人员将获得什么保障?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能否获得医疗费用补贴?......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联系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问: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成为面对疫情最美丽的“逆行”对于这些无私奉献者,我省财政部门出台了哪些补贴政策和相关保障制度?

A:为参与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提供临时工作补贴其中,直接接触待调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体检测等相关人员按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贴。参加防疫工作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贴。分发时限是指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开始到响应终止的响应期政府选择直接参与其他省市防疫工作的防控人员,发放时限为从其出发之日起至其返回之日止

在新冠肺炎防治工作中,医疗保健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死于肺炎,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补助。

此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防疫控制工作所需的防护、诊疗专用设备和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等要求,按医疗机构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统筹予以安排,中央和省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问:随着我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恢复生产,我省财政部门出台了哪些扶持政策?

A: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全省急需防疫物资的口罩、隔离服、防护服等生产企业,省级财政将对生产急需防疫物资的新贷款给予不低于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省内各级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免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急需的防疫物资贷款担保业务担保费。2020年,省级财政将向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不超过2.5%的担保费补贴,用于生产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担保。

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与防疫有关的物品、项目和服务的,应当作为紧急采购项目实施,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从复工生产企业直接采购。

问:面对疫情,医疗费用是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省级财政部门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相应医疗费用有哪些补贴政策?特别是贫困人口,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a: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额补助,其中60%由中央财政负担,40%由省级财政负担。个人负担部分所需的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参保属地原则由地方财政垫付,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实际费用向地方财政补助

对于疑似患者确诊前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暂时由医疗机构支付,然后由医疗机构向当地卫生和财政部门申请结算补助资金,财政部门以实际费用补助,实行综合保障

为有需要者,一是加大对新冠肺炎患者的临时救助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程序,确保因感染新皇冠肺炎而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于未登记的流动人口,将从发生紧急情况的地方直接提供救济。二是积极应对物价上涨对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影响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的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在防疫期间,各地可结合当地资金承受能力,给予适当数额的临时生活补贴。

问:科研和相关药品生产对防疫和控制至关重要对此,我省财政部门出台了哪些扶持政策?

a:着力全力打好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着力加大对高校和医学科研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协调全省优势科研力量,全力推进科研工作,首批启动20个突发疫情防控科研项目,有效保障快速简便诊断试剂、疫苗、有效药物等科研项目研发的资金需求,尽快发挥有效作用

降低我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用为了进一步减轻我省医药企业的负担,支持相关医药产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促进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壮大,省政府决定将我省医药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进一步降低到零。

问: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确保资金分配和政府采购的顺利实施?

a:主要建立了两条“绿色通道”一是建立资金配置的“绿色通道”。我们已经制定了保护防疫和控制基金的应急计划。我们将与中国人民银行一道,为春节期间防疫和控制资金的分配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加强对资金情况的分析和判断,规范有序的资金分配组织,优先安排防疫经费,重点安排医疗物资采购储备和资金保障。全省自上而下建立了财政防疫经费筹集和使用情况的日常报告制度。

2是建立材料采购的“绿色通道”。财政性资金采购与防疫有关的货物、项目和服务,不得执行政府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口物资的采购不需要审批,实行紧急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采购单位依法进行的与防疫有关的采购工作

问:还有哪些相关的支持政策为其他防疫领域带来了有利的保护?

A:出台鼓励企业进口防疫物资的政策在应急响应期内,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进口防控材料产生的国际国内物流成本给予全额补贴,同时根据进口防控材料的数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增加对风险担保贷款的折扣支持对于已经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被诊断患有新的冠状肺炎,他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延期还款。贷款展期不超过1年的,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支持防疫期间农产品稳定供应从2月到4月,每亩补贴3000元给在田间作业的温室,以挖掘生产能力,并在2月底前恢复未使用的温室的生产。(记者许)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