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26日10: 00,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指挥部在西宁召开第10次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强作了关于“全省流行病检查站清除路障和保护道路封锁的现状”的简报
检疫检查站取消
新皇冠肺炎爆发后,为防止疫情的输入和蔓延,根据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及时启动了一级反应,全警停止休假,全体人员到达岗位,全力落实抗击疫情、防范风险、保障安全、确保稳定的措施。
199年,会同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省、市、县交通要道沿线积极设立181个防疫检查站。对进入我省的车辆进行逐辆登记,进行防疫和控制检查。建议关键地区的车辆和人员返回。新诊断肺炎的疑似症状被立即检查和隔离。据统计,自新一轮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投入警力6.5万人,警车6908辆,车辆96万辆,督察200万人。随着我省防疫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人员和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防疫处置工作指挥部于2月16日下发了《关于做好防疫期间公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自2月17日凌晨以来,除西宁、海东、海北三个重点防疫控制区和16个省级青少年入境检查站外,省内其他地区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检疫检查站已逐步撤出,以充分保障春耕生产工作和生产的恢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的流动。
2年2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为全面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公安机关按照货运零阻塞、客运有序恢复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新关肺炎疫情的准确分类实施,首先部署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和道路交通畅通。取消辖区内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省际边界和国家、省干线公路上设立的所有检疫站,开辟“第一公里”,疏通“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地保证整个货物运输过程的“零障碍”,确保物流运输网络畅通。
省公安厅也派出工作组监督检查全国各地派出所的撤离情况。当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不谈论情况,也不怕困难。他们积极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他们主动与交通等部门一起提前27小时完成了取消检疫点的任务。截至23日21时,全省已取消181个防疫检查站,包括33个公路检查站、84个国道和省道检查站、57个县乡公路检查站、7个铁路和汽车站检查站我省高速公路封闭出入口开放率为100%,高速公路检疫站注销率为100%,国道和省道检疫站注销率分别为100%。公安部对我省撤站工作给予表彰通知
畅通道路交通保护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恢复工作和生产的部署要求,2月22日,公安部门下发了《关于有效防治传染病,保障畅通道路交通保护恢复工作和生产的通知》。为确保道路交通畅通,采取了以下措施:
是为了充分保障民生物资的畅通运输会同交通部门,将开通特殊通道以改善相关交通设施。在物流和配送服务方面,将优先考虑运输日常生活用品和医疗急救用品的“米袋”和“菜篮子”,恢复工作和生产,以及春耕材料。交通会很顺畅。
2是优化城市货运车辆的交通管理持有《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允许直接进入本市,其他货运车辆适当放宽进入本市。加强对医院、货运站和配送站周围道路的控制,增加关键运输路线指示标志,充分保障城市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的顺利转运和配送。
3是充分进行疏通和堵塞,保证畅通鉴于农民工回流有所反弹,应加强对主干道、城市路段、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易拥堵节点以及省、市(州)、州际路段、车流量大的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控制和指挥引导,对占用紧急车道、违章停车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严格控制。实施交通事故快速赔偿机制,防止小事故造成严重拥堵。
4是加强灾害性天气的应急管理针对近期大风、降温、降雪天气,加强协调联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和清障救援单位,补充应急物资和设备,在桥梁、隧道、互通立交等重点路段配备救援车辆和应急设备。如遇恶劣天气,应加强高原与各部门的合作,及时清除冰雪,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主干道通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封路。
5是开展路面秩序集中整治坚持全面推进等级公路和城市(镇)道路,依托执法站、收费站、柜台站和农村说服站,开展有针对性的路面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反向行驶等高危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实现防疫和事故预防并重,并确保路面不会失控渗漏。
6是加强对重点车辆的控制要加强对大中型客车、中巴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和控制,严厉打击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违法经营的,一律移交交通部有关部门严格处理我们将通过包车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提供直通车,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加强源头控制和道路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通行。
号召广大客货运输企业和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客货运输驾驶员,不要因复工而驾驶疲劳或超载,抓紧工期。广大交通参与者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超载或醉酒,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