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月8日18点左右,周谋谋的儿子在进入厦门市思明区的一个住宅小区进行体温测试时发生了口角。由于防疫和控制人员调试了电子温度计,测试花了一点时间。
周牟牟某召集吴牟某、谭某等人参加“强心剂”在此期间,吴某某手持摩托车头盔,谭某某手持木棍殴打工作人员陆某某和潘某某,造成两名工作人员脸部和双手多处受伤。吴还挥刀威胁其他工作人员。经鉴定,工作人员卢受轻伤。群众报警后,警方逮捕了吴某某,周某某和谭某某自首。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周某、吴某、谭某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为了发泄情绪,使用致命武器殴打依法履行防疫职责的工作人员。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对防疫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社会影响恶劣,应从重处罚。鉴于三名被告的自愿供认和处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