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东莞一个停工建设项目发生新冠状肺炎集体感染。共有4名人员先后被诊断患有新的冠状肺炎。为了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形成了“深刻吸取教训,构筑强有力的防疫防线——东莞一起集体感染事件的预警分析”,强化了“逐案”理论,深刻吸取教训,告诫广大建筑业企业在促进恢复工作和生产的同时,要加强疫情防控。
1。病例基本情况个具有聚集感染事件的项目处于关闭和未恢复工作状态该项目最初留下了303人(279名工人和24名经理)疫情爆发后,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防疫控制期间恢复市政房屋工程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健安智[2020年第2号)等文件要求,共辞退170人,留下133人。徐,
确诊病例,项目经理。1月25日至26日外出(自己开车去广州南站,开车去广西桂林,过夜,先开车后自己回东莞)。1月31日,他在没有任何治疗的情况下测得自己的体温为37.6℃。截至2月1日,徐仍在发烧。2月2日,他的妻子去药店购买退烧药(根据药店的查询记录,他声称购买退烧药作为备用)。服药后,发烧消退了。2月4日至10日,徐出现反复发热和咳嗽。在此期间,他服药,没有去医疗机构治疗。他没有向当地防疫部门和他所在的企业报告发烧症状。在他发烧和出现其他症状后,他仍然从住所和建筑工地返回。2月11日,许前往属地医院发热门诊,被转到隔离病房。11日、12日、13日和14日的四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4日晚,他被转移到市第九人民医院接受进一步隔离治疗。17日上午的第五次核酸检测呈阳性,被诊断为新的冠状肺炎。2月4日至10日,徐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密切接触。迄今为止,已有3名管理人员被确认感染。
2。病例原因及教训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和综合分析,此次聚集性感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徐在发热症状发生后,未主动向所在医疗防疫机构和企业报告,并通过其妻子隐瞒真实用药情况代其购买退烧药进行处理。在他自身存在疾病风险的情况下,他仍然与项目中的其他人员接触,最终导致了聚集性感染的发生。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的报告,徐在31日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后,未按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防控措施及时报告,导致病毒扩散。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他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工作,公安局已依法对他进行了调查。
此案还显示:徐对隐瞒病情带来的后果和风险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疫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不足,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施工企业的企业责任未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防疫控制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详情包括:
(1)本案当事人未报告其病情和行程。徐法律意识薄弱,对隐瞒信息造成的法律后果认识不深,缺乏防控知识,对防疫相关法律政策认识不清。在疑似感染症状的情况下,隐瞒病情和时间表,未能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和医学观察,未能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防控措施及时向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和企业报告,仍与其他患病人员接触,最终导致聚集性感染的发生。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妨害传染病暴发及其他灾害防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2)企业和个人防疫意识不强项目建设单位没有意识到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对防疫和控制粗心大意,判断错误。它没有向雇员提供充分的宣传、教育和保护指导。未按要求广泛宣传有关防疫法规、防疫通知、工作指引、相关措施文件和东莞市防疫部门、住房和建设厅发布的宣传资料,未向员工提供足够的警示。项目负责人对防疫责任和风险意识薄弱。在疫情爆发和全省一级应急反应后,管理人员仍被允许到桂林购买温度探测器,这造成了很大的感染风险。
(3)企业防控措施不到位该项目未按照省住房和建设厅、市住房和建设局的防疫指南实施,防疫体系不健全,相关防控措施不到位。直到2月13日,防控应急预案才制定出来,并没有按照预案实施。员工管理不严格,未对员工进行有效的健康监测,重点岗位防控不到位,一线人员接触感染后继续测量员工体温,人员信息登记不完整、不详细,未有效引导和督促员工及时报告健康信息,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一人一档”制度并不是名存实亡,只是因为施工现场工人温度检测登记记录不完整。
(4)未实施领土联合防御和联合控制虽然当地社区及相关部门已向企业和项目发送了防疫体系、防控指南和要求,出租业主已告知承租人徐某佩戴口罩等防控知识,但对居住在社区出租屋的企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了解不清楚。未能形成部门联合防控、群体防控和“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同时,由于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当地住房和建设部门、当地社区、防疫部门和电网工人对项目的防控工作关注不够,检查监督不够细致,国内一对一的宣传教育不够,导致未能有效实施停工项目疫情的联合防控。
3,案例启示企业和管理者应从上述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从其他案例中进行推论,反思漏洞和薄弱环节按照“管好自己人,管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事”的原则,做好以下重点防疫工作:
(1)提高法律意识企业管理者应学会掌握疫情防控要求、防控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如实报告行踪、可疑症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
(2)加强防疫教育向所有员工宣传防疫政策和措施,以及健康检查、戴口罩和隔离观察的重要性,使工人掌握基本的防疫知识。应特别强调员工隐瞒或谎报个人信息,特别是健康信息的法律责任,以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要求各类人员及时、真实地提交个人信息。
(3)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按照《企业复工复产(施工现场)一体化手册》的要求,做好以下重点防控工作:
1。完善防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责任方防控责任;成立现场防疫控制工作组,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
2。实施全面防疫管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卫生检查制度、报告制度等。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疫监督,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3。做好人员健康记录所有员工都应建立健康档案,在进入体育场之前,应通过“关e申报”和“移动网络运营商小程序查询”等多种方式了解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实现“一人一档”和实时跟踪管理。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4。做好关键人员的控制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控制,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对疫区和重点关注区人员的隔离要求为加强防疫防控,应对“入口门”和“入口门”进行妥善处理,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测温人员、厨房工作人员等集中联系人员,确保所有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5。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工作区和生活区应与外界隔绝,以减少人员外出和与外界接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于必须外出的人员,应加强动态信息登记,确保其行踪的可追溯性。
6。加强项目卫生管理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洁、消毒和灭菌,并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实行单独用餐制度,引导员工分批用餐,尽可能减少员工聚集;为减少人们居住的集中,有条件的项目尽量分散居住;对于生活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以外的人员,做好生活管理工作
7。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和消毒剂,设立温度检测点,并配备温度检测设备等。
(4)强化监督检查履行本部门的监督职责,要求各公园、镇(街道)的住宅和建设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成立了12个专项监督小组,通过深入调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在建项目的防疫工作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项目中存在的防疫和安全生产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疫工作的落实
责任编辑: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