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口罩价格被处罚_顶格处罚!海沧开出厦门首张“微商”哄抬口罩价格类罚单

台海网2月10日电(记者于建平、通讯员林、海峡先驱报记者范燕燕)自疫情爆发以来,网下对口罩等防疫产品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很多商家纷纷将目光投向“微商”等网上销售平台利用“微商”的强大隐蔽性和快速传播性,他们趁机提价发财。然而,毕竟,互联网不是一个法律之外的地方。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专门的防疫和控制执法班,以加强对网上销售的监督。厦门首次对抬高口罩价格的微型企业罚款4410元和22050元。

哄抬口罩价格被处罚

2月2日晚,专班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一家劳保用品商店大幅提高口罩销售价格。了解情况后,科长卢永胜立即组织专案组成员对案件做出初步判断,分析如何修正重要证据和可能出现的困难,然后组织人员连夜赶往事发现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客户仓库有一整箱“白前盾”牌N95口罩已开封,但店内无销售迹象。双方争辩说,面具是朋友们留在这里的,暂时还保留着。他们拒绝承认他们卖面具的事实。此案的调查一度陷入困境。凭借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卢永胜敏锐地意识到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一方面,他安排人员对现场所有纸质材料进行仔细搜查,另一方面,他亲自要求当事人对涉嫌在网上销售口罩的手机进行检查,以寻求心理防御上的突破。经过四个小时的辛苦工作和许多波折,我们终于在客户的办公桌上找到了一份关于收货人、数量和地址的记录,以及微信上的销售和收款聊天记录。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经过批评教育,当事人最终承认并如实交代了利用互联网哄抬销售口罩价格的违法事实,获得了案件调查处理的重要关键证据

哄抬口罩价格被处罚

作为一家微型企业运营商,双方通过微信发布了“白前盾”品牌N95面膜的销售信息,并通过微信收集与多人达成交易。双方将购买价格为12元/片的“千百盾”面膜的价格定为30元/片出售,利润率为150%,超出了合理的利润限额,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所称的“哄抬物价、过度抬高商品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鉴于当事人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期间未能履行经营者稳定特殊材料价格的义务,调查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最高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410元,并处以22050元(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罚款总额为26460元< br>
疫情爆发以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政治责任感,擦亮眼睛,密切关注市场,对各种违法行为展开猛烈打击,严厉查处了一批销售伪劣产品、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的案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量。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其管辖范围内的一家微型企业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它主动向消费者退款,并召回已经售出的产品。它还从侧面反映了“价格稳定和质量保证”的良好氛围,在这种氛围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参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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