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 br>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水平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根据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展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云南省疫情响应领导小组指挥部
2年2月23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