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月14日上午,陈某因在河南省新乡县通过远程庭审和检察院、法院与看守所之间的视频链接,在互联网上“无接触”审理一起涉及假造销售口罩的诈骗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月17日下午,被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侯琦殴打一名防疫人员。此案在湖滨区法院审理,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侯琦6个月监禁。
河南检察机关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重点,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切实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服务截至2月17日,共处理了90起案件,涉及134人,涉及11项妨碍公务、挑衅、欺诈、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医疗设备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指控。在
疫情防控期间,河南省检察院先后制定并发布了3项防控通知、1项应急预案、7项工作提示和10项注意事项。指示省级三级检察院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确保防疫和检察工作同步推进。通过积极行动,坚决履行检察机关的防疫和控制职责。同时,要密切关注实际业务指导,发布一批指导性文件,及时提示和要求倾向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各业务部门要对重要工作和重大典型案例进行具体指导。
是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快速查办案件、严厉打击有碍传染病防控的犯罪活动,办理“传染病”案件的“新常态”。许多典型案例都认识到“同一天接受同一天的逮捕,同一天审查同一天的起诉”此外,我们将大力推进“三个距离、一个网络”等平台的全面应用,积极探索对涉及“传染病”的刑事犯罪进行快速抓捕和起诉的有效途径,有效提高依法惩处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河南检察微信公众号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