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项目申报_[权威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 019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

备忘录[2019]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各相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以下简称“长期科研基地”)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经研究,总局决定组织申请2019年长期科研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长期科研基地的类型
长期科研基地分为两类:专题型和综合型主题类是指单一的科学研究领域,包括育种、栽培、保护、生态等。综合范畴是指两个以上的范畴
2。申请条件
(1)申报的长期科研基地应符合规划指定的区域和类型,能够长期保存相关资源,具备持续开展相关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和基本条件
(2)长期科研基地优先建设在国家或省级科研单位、大学附属科研基地、实验中心和教学林场三)生态长期科学研究基地优先建设在国家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的地区
(4)申请人应具备在相关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的基础设施和技术优势。在申报的长期研究基地内,连续5年以上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面积和空间,满足长期研究基地的需求。依托国家或省级科研单位和高校,可以组建长期科研基地的科研管理团队。五)申请人应编制10年以上的长期科研基地建设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明确建设布局、研究任务、科研团队、运行管理、开放共享体系、保障措施等。
(6)申报基地中文名称标准格式为“地名+领域(学科)+国家长期科研基地”,英文名称为“地址+研究领域+国家永久科研基地”
iii。组织方法(一)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自愿提交申请,按要求填写《国家森林草原长期科学研究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向归口管理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2)归口管理单位作为推荐部门,择优推荐长期科研基地,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总结》(见附件2 ),并向我局出具推荐书
(3)我局负责对提交的《国家森林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等。,提出认定长期科研基地的建议清单,并按程序公布。
4。其他要求
(1)根据分期分批施工的原则,定额推荐应用如下:< br>1。中国林业科学院推荐的名额不得超过5个;< br>2。各省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局相关下属单位不得超过2个推荐名额。< br>3。原林业部下属的六所林业大学中的每所都不应超过一个推荐名额;
(2)请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我局科技司提交《国家林业与草地长期研究基地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家林业与草地长期研究基地汇总表》和一份推荐书。同时,国家林业草原长期研究基地申请表和国家林业草原长期研究基地汇总表以电子形式发送至kjsjhc@126.com。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刘副总联系电话:010-84238700 84238849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街18号附件

: 1。

2国家林草长期科研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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