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家自我隔离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有效措施之一。居住区,这个在家里与世隔绝的地方,已经成为预防这种流行病的一个重要“战场”。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社区公共环境维护和卫生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防疫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力量。随着物业服务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实际的防疫工作,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在特定时期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也对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履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疫情
1.
防控期间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特点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围绕疫情
防控需要,拓展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每个物业项目的情况,逐一制定防治计划,征得社区同意,并报社区备案据报道,许多居民区加强了对电梯等关键公共区域和设施的消毒,指定场所放置了垃圾口罩,以收集专用垃圾箱。绝大多数居民区都为入园人员和车辆设立了专门的登记和测温点,配合街道和居委会严格开展疫情监测、登记和隔离工作。
2.
物业服务员工个人防疫与服务保障的矛盾凸显
。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物业服务员工自身的防疫需求,影响了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的到来。物业服务企业首先面临内部人员管理中的防疫和控制管理问题。另一方面,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物业服务人员比业主有更高的感染风险,一旦感染发生,物业服务人员本身就成为新的传染源。因此,如何在保护物业服务水平的同时防止个人感染是物业服务人员必须关注的问题。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议
1.
提高政治地位,明确特殊时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角色定位
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深入学习政府部门下发的防疫文件,积极应对,根据疫情发展和防疫控制特点制定相应对策,积极调整物业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防疫无死角、到位、责任在人。
2.
加强物业服务项目和内容的宣传,使透明度可追溯到
。对于日常物业服务内容,从公共区域的环卫清扫、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的消毒维护到绿化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等物业服务内容,应更加注重分工明确,并加强服务内容的宣传,接受业主的监督。同时,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明确服务措施的科学依据,提高业主的家居安全,以实际行动减少疫情造成的恐慌
3.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配人员,安排
对物业服务人员外出情况进行深入调查,首先消除内部感染风险对值班人员及时进行政策法规、防疫控制知识、科学防护方法和必要的心理防护知识的专门培训,并根据疫情进展及时更新。督促物业服务人员充分保护自己,强化服务意识,及时报告疫情,正确处理特殊时期业主关系,努力建立共同的疫情防御线。
业主建议
1.
强化个人防疫责任意识,积极配合物业防疫控制工作
广大业主要充分认识防疫控制工作的紧迫性,提高防疫控制工作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服务工作者开展温度监测、出入境登记、外出备案等防疫控制措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如实报告病例,配合隔离应积极治疗疑似感染的患者,以避免违法犯罪事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的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了确诊和疑似患者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离开隔离治疗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加强自身防护能力的同时,广大业主应认识到防疫的社会意义和价值,面对疫情,正确认识个人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的关系,合理缓解个人情绪,保持与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服务工作者共同抗击疫情的积极态度。
2.
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
防疫和控制重点时期,防治措施的实施离不开资金保障,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健康运行的基础,广大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流行期间,不实际居住和不享受物业服务一般不能成为拒绝缴纳物业费用或要求减免物业费用的充分理由,业主应及时、全面履行缴纳物业费用的义务。对于确因治疗或隔离等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应当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提供相应证明,及时说明未能按时缴纳的原因,做好沟通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