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前,义安县人民法院第三分院,利用休班时间集体学习了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土地是民生之本,万物之源。国土资源不仅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也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调控手段,是维护人民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条件。
农村承包地、集体经营地和宅基地被称为农村“三块地”。“三块地”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他们能够创造的粮食、工业和其他收入,实际上是关系到每一个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商业用地入市。最大的亮点是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以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权利和价格进入市场的二元体制,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这对促进农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确定为工业、商业和其他商业用途并依法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其所有者可以通过出让或租赁的方式转让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从而改变了农村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的问题,直接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征地是广大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新《土地管理法》将“对被征地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作为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新《土地管理法》首次明确界定了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土地不能任意征收,但必须服从公共利益。
三级人民法院全体人员将深入学习和理解《土地管理法》,为更好地审理土地纠纷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张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