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发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国保监会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加强防疫金融服务,促进整体防疫和支持企业复工复种,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受疫情影响,许多企业已复工复产,中小微型企业的营运率不足,现金流收入大幅减少,流动性压力亟待缓解。
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尽快恢复工作和生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临时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2020年1月25日到期的中小企业(包括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和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企业应付贷款利息,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还本付息日最长可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不计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期长、发展前景好的中小微型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追加延期安排。记者
了解到,该通知强调精确支持,重点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包括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在初期运营正常,因疫情而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
中国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日前明确表示,在安排贷款展期和展期的临时措施时,要注意监控和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信贷资金流向和风险状况,防止部分企业“搭便车”,坚决防范道德风险。
为防范相关风险,中国保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临时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进行专项统计和密切监控,并及时应对贷款期内企业经营的重大变化。一旦发现欺诈和其他非法行为,应立即停止融资支持,并通过报告信用调查、诉讼和其他纪律措施来有效预防和控制道德风险。
为确保延期还本付息的顺利落地,对于1月25日至6月30日临时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得因流行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也不得影响企业信用记录复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后,如果这些企业仍然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认定为坏账的贷款将被认定为坏账。
《通知》还对湖北地区作了特别安排一是扩大政策覆盖面湖北省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可享受临时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二是给予特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湖北提供特殊信贷规模,对内部资本转移实行优惠定价,力争2020年普惠性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