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病毒沈阳_沈阳医保多措并举 助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保障工作

1991年1月31日,沈阳市医疗保险局和医疗保险中心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启动了12项保障措施:

1。落实国家医疗保险局“两保”工作要求,减轻医院治疗病人的负担。节假日前后,向指定医院拨付了4200万元的专项应急循环基金。

2。调整二月份“两定”结算流程,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实行网上结算业务(结算凭证后期补充),确保定点机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3。允许患有特定疾病的定点医院在3个月内临时为患者开具长期处方,以减少到医疗机构就诊的次数

4。暂停对4类门诊特定疾病(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3期、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之一)的现场体检,防止人群聚集引起的疫情扩散

5。将非现场医疗转诊(转入非现场医疗)的有效期延长至6月底

6。异地就医结算费用人工报销延迟处理

7。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集中培训活动延期

8。已确认和疑似患者的保险付款不受治疗等待期的限制。

9。通过官方网站或智能医疗应用程序自助处理跨省市临时异地在线备案服务,当日生效

10。开通保险、在职退休等业务的电话预约服务

11。医疗保险网站自助服务,沈阳“智能医疗保险”应用和96856可实现365*24小时服务

12。加强值班。春节期间,市医保局和医保中心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将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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