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医疗救助在扶助贫困患者中的作用医疗保险扶贫对象(包括立户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户和立户重度残疾人等“四类人员”)新冠肺炎诊断、疑似病人和住院留医人员,应当先就医后结算,由医疗保险基金垫付。在按规定获得医疗保险报销和财政补贴后,他们治疗和观察的费用将全部由医疗援助支付,不需要个人费用。
增加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对防疫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农村老年人、重残人员、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儿童、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实际无依无靠儿童等重点贫困儿童和其他特殊贫困人群,将暂时纳入医疗保险扶贫范围,并根据医疗保险扶贫对象标准,动态建立专户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上述有特殊困难的人员,无论是否参保,均可采取“先救助,后认定”的办法,加强临时救助、即时救助和现场救助、现场服务等措施,确保医疗保险扶贫政策的及时全面实施。
确保政策人员和紧急援助人员的全面覆盖及时、系统地为档案卡的直接帮助人员、新纳入的低收入居民和贫困人口提供档案管理服务。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扶贫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动态监控和准确参保,开展“四类人员”(立户贫困人口、低收入对象、贫困人口和立户重度残疾人)保险注销行动,实现保险应有保障,确保立户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100%覆盖
确保医疗扶贫政策全面准确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政策,切实减轻“四类人员”和特殊困难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宣传和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医疗保险扶贫政策的不落实、过度保护和过度医疗行为,以更扎实有力、高质量地完成医疗保险扶贫各项任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扶贫工作如期顺利完成。要求各医保部门认真落实“无责任、无政策、无救助、无监管”的脱贫要求,实现“四类人员”的“一体化管理”和“一窗处理、一单结算、一站式服务”以及通过网络、电话、掌上服务等方式建立特殊困难人员数据库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