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1月29日电近日,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重点对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毒灭菌产品等防疫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假冒“三不”产品、虚假宣传、非法采购和销售、不明码标价等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新疆各地查处的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广大经营者必须受到警告,严格依法经营。
案例1:1月28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局在检查中发现,在乌鲁木齐市红山路一家药店的合格药品区放置了过期药品和无标签、无购物单的中药饮片。与此同时,一些药品没有明确标识,非法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执法人员立即查封过期且无法提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票据,并对商店的经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与此同时,他们要求商店立即整改,以确保防疫期间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相关违法行为得到查处,对药店的行政处罚将更加严厉和快捷。
案例2:1月26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乌鲁木齐市一家大型药店(青年路店)销售的医用隔离口罩价格从13.5元/包涨到23元/包,购买了43件折叠式防微粒口罩KN95,从18元/件涨到29元/件,从乌鲁木齐一家医疗器械公司进口了50件N95口罩,从15元/件涨到25元/件,不含合理成本和合理费用当事人的行为被怀疑抬高了价格。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案展开调查,并将在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3:1月23日,新疆和田市一家贸易公司(西语之星东正大药房)销售的普通一次性口罩价格从2元涨到4元,上述临时提价没有明显标志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发出警告信,责令药店按原价销售,并依法立案进行严厉查处。
案例4:1月26日,哈密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反映,对宜州区王磐幸福生活超市进行了检查。据了解,宜州区王磐幸福生活超市1月26日出售一次性医用口罩(10片/包),每包30元,无法提供购买数量和购买价格。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抬高价格的非法行为。哈密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通过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5:1月25日,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1月25日,哈密市天山西路便利店仅销售3M9001口罩,价格为25元,无法提供购买数量和购买价格。对上述高价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并当场给予行政处罚。
案件6:1月24日,阿勒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要求对阿勒泰市一家体育娱乐商店高价销售口罩进行执法检查据调查,文具店以高价购买和物流价格高为由高价销售口罩。3M KN90口罩的售价从30元到40元不等。存在不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及时规范文具店的价格行为,并计划依法从重行政处罚。
案例7:1月28日,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库尔勒的一家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高价出售口罩和医用乙醇。经调查,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20年1月23日开始在该店销售100毫升医用乙醇,并向消费者提价150%。根据获得的销售记录,2020年1月20日该商品的销售价格为2元/瓶,购买价格为1.58元/瓶,2020年1月23日该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元/瓶,购买价格为1.58元/瓶,购买价格在不改变购买价格的情况下任意提高。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将从2020年1月23日起,将该商店编码为绿色健康保护面膜(成人)9880,并以高出121%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2020年1月21日,产品销售价格为18元/箱,购买价格为8元/箱,2020年1月23日,产品销售价格为39.8元/箱,购买价格为8元/箱,购买价格在不改变购买价格的情况下任意提高。对涉嫌上述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立案,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和力度。
案例8:1月27日,布尔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在布尔津县一家化妆品商店销售的口罩价格没有明码标价。经调查,化妆品商店出售的百佳安牌防雾霾口罩没有明确标明口罩的价格。当事人的行为被怀疑抬高了价格。布尔津县市场监督局已经立案调查,并将在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9:1月27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奇台路医疗器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张在一辆汽车的后备箱中放入非法购买的3M口罩,私自将口罩以35元/口罩的价格卖给他人。现场发现近300个假3M面具是假的。执法人员在当事人3M口罩现场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了拘留和立案调查。
案例10:1月27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一家贸易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柜台上有44个包装上没有标签的口罩。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在当事人现场扣留了三个口罩,并将给予超市更重、更快的行政处罚。
案例11:1月28日,克拉玛依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在微信上做广告,说3M KN90口罩在当地批发市场出售。为了保护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执法人员迅速检查了销售3M KN90口罩的劳动保护商店。他们发现现场出售的3M KN90口罩包装粗糙,难以辨认。初步判断,他们涉嫌侵权和假冒3M口罩。其余的12个面具当场被查获,被查获的面具目前正在接受检查。评估结果发布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案例12:1月26日,福海县市场监督局在一家著名的母婴用品广场货架上发现12只红外线电子体温计,均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福海县市场监督局发布命令,纠正在福海县埃布孕妇婴儿品牌广场销售未取得二级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行为。
案件13:1月26日,阿勒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阿勒泰市团结路便利店销售口罩。外包装上出售的一些面具被夸大了,而且数据缺乏证据来证明这一点。经调查,该店当天开始销售辽宁某卖家销售的口罩。口罩外包装标有“CCTV CCTV品牌”的相关表述,五种细菌的抑制率和除氨率均在99%以上,甲醛过滤率在98%以上,硫化氢过滤率为100%,销售人员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阿勒泰市市场监督局当场收缴口罩,并依法严惩。
案件14:1月26日,阿克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阿克苏市教育路的一家药店怀疑销售口罩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药店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时,药店正在出售口罩。从检查来看,这家药店正在销售河南一家医疗器械制造商生产的医用口罩。医用口罩的包装袋上有注册号。药店提供了口罩证明,但药店不能提供购买检查记录。经过调查,药店从一家食品公司购买了医用口罩。执法人员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扣留未售出的医用口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