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月25日下午,海南省新闻办召开了第19次海南省防疫工作新闻发布会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海南积极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解困难,充分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环节的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免税工作。
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双轩介绍,为全力支持海南省各行业打赢防疫斗争,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全力支持防疫工作十项税收措施》,全面保证防疫工作重点环节的落实, 确保防疫重点行业企业顺利渡过难关,有效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大力落实“不开会”纳税服务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会同海南省卫生委员会,还联合发布了有关防疫人员个人所得税免税的通知,为湖北省医务人员的税收优惠提供准确的宣传、指导和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也实施了一系列便利税收征管的配套措施,如缩短增值税发票办理时间、确保增值税发票供应、加快出口退税办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返还企业账户等。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进一步简化了企业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程序,下放了审批权限,缩短了办理时间,简化了申请文件,减少了提交材料,简化了交付程序,提高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效率。1992年25日下午,海南省新闻办在海南省召开了第19次防疫新闻发布会。单位发放给个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不含现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双轩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二条的规定, 单位发给个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含现金)不包括在工资、薪金中,个人所得税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