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保障经济发展_海口市检察院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意见 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疫情防控保障经济发展

为依法保护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帮助民营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职能,主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在防疫期间依法保护和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和防疫工作提供检察支持。

《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海口市委、省人民检察院的防疫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当前防疫工作需要和检察工作实际。从加强司法办案、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私营企业产权的保护、畅通稽查企业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加强与防疫有关的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运用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部门合作、加强监督指导等11个方面, 加强宣传和引导,打击和保护并重,监督和帮助并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帮助和引导私营企业在防疫期间恢复正常生产和生产,确保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下一步,海口市检察院还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切实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服务,为检察机关营造合法的经营环境贡献力量编者

:陈彦邦

点评:鲁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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