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决肩负起防疫和控制疫情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有效防控全市疫情做出了积极努力。作为疫情防控的第一线,村级基层党组织肩负着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联控防线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村级基层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体现对村级组织的关心和关怀,市委、市政府同意为村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财政补助。
《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工委)组织部(组织人事部、政治部)和财政局要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拨付的资金专项用于村一级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治疫情补助资金首先拨付到村。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打赢提供保障。(安顺市委宣传部供稿)